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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培育壮大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培优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县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根据市级相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对象
在本县范围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生产性服务等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在规模、经营指标、联农带农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1.农产品生产基地型企业。总资产1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2.农产品加工型企业。总资产1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
3.农产品流通型企业。农产品批发零售企业年经营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综合型批发市场年交易额2亿元以上。
4.休闲农业企业。总资产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年综合收入300万元以上、接待游客1万人次以上。
5.农产品电商企业。总资产3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B2C)或5000万元(B2B)以上。以互联网方式销售农产品收入占农产品销售收入比重达到60%以上。
6.农业服务企业(包括农资、农机、农业信息科技、物流配送、仓储等)。总资产6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300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1000万元以上。
7.主要从事经营种子种苗研发、保护、推广、销售的企业,或主营产品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等相关科技水平等级的企业,总资产、固定资产、销售收入等可适当下调20%。
详细申报要求及申报所需材料目录见附件,请需要申报的企业于2026年8月24日前联系沭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
联系电话:0527-80813739
附件:1.《宿迁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2.申报材料目录
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