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和《云南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云农绿〔2023〕5号)有关要求,经主体申报、资料初审、现场核查、集中会评、结果公示等程序,现将通过评价的GAP基地进行通告。
附件:2026年云南省中药材GAP基地评价结果名单(第一批)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