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加快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业务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拟于2026年8—9月举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的有关同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等,共计100人。
培训时间:2026年8—9月
培训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培训时间为5天(含报到和返程),培训班具体举办时间和地点见报到通知。
培训班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与业务能力提升,共安排3场专题讲座、2场案例教学、2次现场教学和1次结构化研讨。
(一)专家学者面对面:专题讲座
1.完善农业经营体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方案》解读
2.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构建
3.大力推进农民合作社提质强能的路径与方法
(二)同行交流探讨:案例教学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与职责定位
2.完善家庭农场分类培育机制实践路径
(三)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现场教学
赴当地典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现场教学。
(四)结构化研讨:如何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业务能力
以“如何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业务能力”为主题各小组进行结构化研讨,提出学以致用的初步思路;各小组代表分享学习体会与研讨成果。
(一)培训费为2700元/人(含师资、伙食、培训场地、培训资料、现场教学、意外保险等费用)。培训期间统一安排住宿,费用由我院代收。上述费用统一开具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发票,发票项目为培训费。培训班现场刷卡、扫码支付或对公转账,开具发票前请学员主动提供所在单位纳税识别号或信用代码。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或由派出单位承担。
(二)2026年度“聚力强社”学员免收培训费,需按标准缴纳食宿费。
(一)学员通过“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报名(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
(二)培训班报到通知(含举办时间、地点、住宿费标准等)将在开班前10天发送给报名学员。
(三)请参训学员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参训前自觉监测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建议暂缓参训。学员报到时填写《参训学员健康管理登记表》。林老师 010-59197728
(兼传真) 15711443519
马老师 010-59197735
13051622217
周老师 010-59197722
13466444075
附件:培训班报名表
附相关红头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