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中哈经贸合作持续深化,哈萨克斯坦凭借广阔的农业土地资源、较强的粮食和畜牧业生产基础以及连接中国、俄罗斯、中亚和欧洲市场的区位优势,正成为中国企业布局中亚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产业的重要目的地。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哈萨克斯坦当前农业政策的重点正在发生变化,从单纯扩大农业生产,逐步向农产品深加工、食品工业、现代农业基础设施、节水灌溉以及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方向倾斜。
与此同时,2026年哈萨克斯坦投资优惠制度及农业投资补贴制度均出现重要调整。对于拟赴哈投资农业、食品加工、粮食深加工、畜牧业、仓储冷链及现代灌溉项目的中国企业而言,既需要看到政策释放出的投资机会,也需要准确识别外资准入、农业土地、补贴适用条件以及投资项目落地中的法律边界。
一、 重点推动“农产品深加工”

根据哈萨克斯坦农业部2026年公布的数据,2025年哈萨克斯坦农工综合体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643万亿坚戈,同比增长146%;2026年计划实施141个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约1.2万亿坚戈。从哈萨克斯坦政府公布的数据看,农业和农工综合体仍是国家吸引投资的重要领域之一。
与此同时,哈萨克斯坦提出在2026年进一步将农产品加工比例提升至70%。未来三年还计划实施:
1)13个油料作物加工项目;
2)6个粮食深加工项目,规划加工能力约580万吨;
3)11个畜牧业项目;
4)12个乳制品加工项目,新增加工能力约16.5万吨。
对于中国投资者而言,粮食深加工、油料加工、乳制品、肉类加工、饲料、食品制造、冷链仓储以及农业装备等产业,正在成为值得重点研究的投资领域。
二、投资优惠制度发生重要调整

投资哈萨克斯坦农业项目,首先需要区分两套政策体系:第一套,是适用于符合条件投资项目的国家投资优惠制度;第二套,是农业和农工综合体领域专门设置的补贴、融资等产业扶持政策。二者可以存在交叉,但并不能简单理解为“只要投资农业,就可以自动获得全部优惠”。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自2026年1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企业家法典》中的投资优惠制度已经进行了调整。现行制度下,投资优惠主要围绕以下投资合同机制展开:投资协议;投资义务协议;简化投资合同。因此,中国投资者在查询哈萨克斯坦投资政策时,对于网络上仍大量存在的“投资优先项目”“免企业所得税10年”等旧政策介绍,应当特别注意其时效性,不能直接作为2026年项目投资决策依据。
三、大型农产品加工项目,可以重点研究“投资协议”

对于大型食品工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哈萨克斯坦现行制度给予了较明显的招商倾斜。其中,新建食品工业项目进入投资协议制度的重要投资门槛为43.25亿坚戈。对于投资金额较大的粮食深加工、油料加工、食品制造等项目,投资协议制度值得重点关注。符合哈萨克斯坦法律规定的投资项目,在达到规定的行业、投资额及其他条件并依法签署投资协议后,可以按照具体项目情况适用相应投资优惠。可能涉及的优惠包括:企业所得税优惠;土地税优惠;财产税优惠;国家实物赠与;部分进口设备关税优惠;以及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行政便利措施。
需要强调的是,项目能否获得优惠、适用何种投资合同、优惠期限多长,需要结合投资主体、投资规模、经济活动代码(OKED)、项目性质、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及项目所在地等因素分别判断。因此,对于大型食品加工厂、粮食深加工厂、油脂加工厂等项目,在项目公司设立之前即进行投资优惠资格测算,通常比项目落地以后再申请更加重要。
四、2026年农业投资补贴重大变化

除了投资优惠外,哈萨克斯坦农业领域长期实行农工综合体投资支出部分补偿制度。其主要法律依据之一,是哈萨克斯坦农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农工综合体主体投资支出部分补偿补贴规则》。根据现行规则,不同类型农业项目分别设置了“项目护照”,并根据项目类型规定可补贴的建设工程、机器设备、最高补贴计算标准以及投资补偿比例。
但是,中国投资者尤其要注意,自2026年1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原则上取消对“新建生产能力”投资项目部分投资支出的补偿。这意味着,过去市场上经常出现的一句话“去哈萨克斯坦建设农业项目,政府补贴25%。”在2026年的政策环境下已经不能简单这样表述。
五、深加工”仍然值得中国投资者重点关注

虽然农业投资补贴规则发生调整,但哈萨克斯坦现行政策仍然明确支持现有产业的扩建、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产业升级。
例如,根据目前有效的农业投资补贴项目护照:
1. 粮食加工
“建立和扩大粮食作物加工产品生产企业”相关项目护照中,规定的投资支出补偿比例可达到25%。
2. 农作物深加工
植物产品深加工领域,根据产品和项目类型不同,相关投资补偿比例可以达到25%,部分符合规定的高技术复杂度产品最高可达到50%。相关产品涉及蛋白浓缩物、大豆分离蛋白、麦芽糖及其衍生产品、柠檬酸、卵磷脂、部分氨基酸等高附加值产品。
3. 制糖项目
相关项目护照规定的投资补偿比例可达到40%。
此外,现行农业投资项目体系还涉及农业机械、温室、果蔬种植、家禽养殖、饲料生产、粮食仓储、蔬菜和马铃薯仓储、水果仓储、果蔬加工、油脂加工等多个领域。
六、节水农业成为最值得关注的农业投资赛道之一

哈萨克斯坦幅员辽阔,但水资源区域分布不均,农业灌溉效率及水资源利用率一直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问题。因此,近年来哈萨克斯坦明显加大了对节水农业的支持力度。目前,对于符合条件的:滴灌系统;喷灌系统;农业灌溉设施;打井及相关基础设施;节水灌溉设备,相关投资成本补偿比例已经由此前的50%提高到最高80%。更值得关注的是哈萨克斯坦2026—2028年计划安排2146亿坚戈,用于补偿农业经营主体采用节水技术产生的相关投资支出。这意味着,未来几年智能灌溉、滴灌、喷灌、水肥一体化、农业水利设施、节水设备制造以及农业灌溉数字化管理系统可能成为中资企业进入哈萨克斯坦农业领域一个值得关注的新方向。
七、特别经济区是农业加工项目一条重要招商路径

目前哈萨克斯坦设有多个不同产业定位的特别经济区。企业进入特别经济区并成为正式参与者后,在符合优先活动和其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包括税收、海关、土地及基础设施在内的特别制度。其中,对于食品生产项目存在特别政策,投资达到43.25亿坚戈,即可按照B类项目门槛进行认定,最高适用15年的相应СЭЗ税收优惠期。
八、投资农业法律红线

这是中国投资者赴哈投资农业时最容易产生误解,也是项目投资架构设计时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哈萨克斯坦欢迎外国投资农业产业,并不意味着外国投资者可以自由取得哈萨克斯坦农业用途土地。根据现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土地法典》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士、外国法人,以及存在外国参与的哈萨克斯坦法人,不得以私人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形式持有农业用途土地。
因此,中国投资者必须区分两种完全不同的投资模式。
第一类:农业生产型投资
例如:种植基地、牧场、农业种植园等。这些项目高度依赖农业用途土地,因此外资投资结构必须首先解决土地使用的合法性问题。
第二类:农业产业链投资
例如:粮食加工厂、食品加工厂、肉类加工厂、乳制品厂、饲料厂、冷库、仓储物流中心、农业机械制造厂等。上述项目使用的土地可能属于工业、建设或其他非农业用途土地,需要按照具体土地用途另行判断。
九、需要避免的三个常见误区

结合我们在中哈跨境投资法律服务中的实践,农业投资项目尤其需要避免以下三个误区。
误区一:“农业属于鼓励行业,所以肯定免税”
不准确。国家投资优惠需要满足法定投资额、行业、投资合同及项目条件,不能因为项目属于农业领域即自动取得税收优惠。
误区二:“农业项目政府统一补贴25%”
不准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农业投资补贴规则已经发生重要变化。不同项目补贴比例和适用条件并不相同,而且需要结合具体项目护照、新建或扩建属性、设备范围及地方财政预算逐项判断。
误区三:“成立一家哈萨克斯坦公司,就可以租农业土地”
一家在哈萨克斯坦注册的公司,如果股东中存在外国投资者,在农业用途土地问题上仍然属于受到限制的主体,并不会因为公司是在哈萨克斯坦注册而自动变成可以取得农业土地的“本地企业”。
十、结语

从2026年的政策变化来看,哈萨克斯坦对农业领域的支持并没有减弱,但支持方式正在发生变化。一方面,哈萨克斯坦继续通过投资优惠、低息融资、农业补贴以及节水农业专项政策吸引资本进入农工综合体;另一方面,政策正在更加明显地从单纯扩大初级农业生产,转向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升级、节水农业、高附加值制造和产业链建设。因此,对于拟赴哈投资的中国企业而言,在签署土地、设备采购、合作投资或股权协议之前,对项目进行一次完整的法律可行性和投资优惠政策尽调,往往比项目出现问题后再进行补救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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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李豪律师
京师律所哈萨克斯坦办公室主任
京师律所乌兹别克斯坦办公室主任
京师律所塔吉克斯坦办公室主任
京师律所吉尔吉斯斯坦办公室主任
陕西省政协委员,陕西省“法治人物”,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律所“中亚区域”中心主任,京师律所中国香港办公室主任,京师西安、乌鲁木齐分所负责人,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监督员,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在陕“两院院士”法律顾问,陕西省新联会副会长。
联系方式:13520291360、15319970860

热依扎·马尔哈巴律师
京师律所哈萨克斯坦办公室执行主任
京师律所乌鲁木齐分所联合创始人
哈萨克斯坦陕西商会副秘书长,京师律所国际合作委员会理事,京师律所2025年度优秀涉外律师。主要涉及涉外争议解决、境外投资与并购、境外公司合规、涉外商事谈判等领域,对哈萨克斯坦法律环境及商业规则具有深入理解。她8年来长期服务中国企业出海中亚,善于从法律、商业与跨境协同视角出发,为客户投资决策及项目落地提供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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