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央视镜头穿透山东莒南那片占地近140亩、总建筑面积超9万平方米的庞大建筑群时,一个荒诞到令人咋舌的真相被彻底揭开:总投资高达7亿元的“现代农业公共实训基地”,从头到尾都在与“农业”背道而驰。这座耗费巨额财政资金、顶着“乡村振兴”光环立项的工程,最终建成的不是培育农业人才、推广农业技术的实训阵地,而是充斥着会堂、酒店、公寓、健身房甚至棋牌室的“休闲综合体”,唯一能与农业扯上关系的,只剩侧门边上一块不起眼的小牌子——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操作,不仅是对国家农业扶持政策的公然亵渎,更是对公共财政资金的粗暴浪费,对亿万农民期盼的无情辜负。
回溯这个项目的立项初衷,官方文件写得明明白白:打造集农业品种、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实训基地,规划年培训能力高达17000人次,涵盖农业技术、农机培训、种植养殖三大核心内容,甚至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标注了地下养殖基地等具体建设内容。这听起来是一份贴合乡村振兴需求、着眼农业发展长远的规划,也正因如此,项目才能顺利获批,获得3.68亿元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这笔专项债本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明确用于农业实训相关建设,需用项目自身收益偿还,承载着国家对农业发展的扶持期许,更承载着地方农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
可现实的讽刺在于,规划与落地之间,隔着一道无法逾越的“利益鸿沟”。记者实地调查发现,整个园区内,“求是楼”“求真楼”“迎宾楼”“宴宾楼”的标识硕大醒目,宴宾楼里有可容纳20多人的豪华包间,公寓、花园、健身房一应俱全,却找不到一处与种植、养殖、农机培训相关的场所和设备。所谓的“农业实训”,沦为了自欺欺人的幌子;所谓的“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变成了地方打造“形象工程”的工具。更令人愤慨的是,这种彻底偏离立项初衷的建设,并非施工中的意外偏差,而是当地有意为之——从规划设计阶段,就刻意将备案文件中的实训设施替换成酒店、会议中心等盈利性建筑,美其名曰“经过多轮论证”,实则是借农业之名,行圈地造楼之实。
最刺眼的反差,莫过于实际需求与建设规模的严重脱节。莒南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坦言,当地每年的农业相关培训需求仅上千人,一个100人以上的教室就足以满足需求。可就是这样一个年培训需求不过千人的县城,却斥资7亿元打造了一个对标万人培训规模的“超级工程”。明眼人都能看出,这样的建设规模从一开始就注定会闲置,而当地决策者不可能看不到这一点——他们之所以执意推进,本质上是急功近利的政绩观在作祟,是为了追求“看得见、摸得着”的形象工程,为自己的政绩簿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至于项目是否贴合实际、是否能真正服务农业、是否能偿还专项债本息,早已被抛诸脑后。
比项目功能“变形”更可怕的,是资金监管的全面失守。早在2023年9月,莒南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就明确指出“专项债券部分资金使用与可研内容不符”的问题——本该用于建设农业实训设施的资金,被违规用于酒店、公寓等无关建设。按照正常的财政监管流程,发现此类问题后,财政部门应立即督促整改、调整资金用途,可当地财政部门却以“细微变化、无需大的整改”为由,放任问题持续存在。这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纵容,本质上是监管责任的缺位,是对财政资金使用规则的漠视,更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亵渎。
更令人揪心的是,这个看似“高大上”的项目,从立项、可研、规划到建设、验收,在两年时间内顺利通过了各个部门的监管,一路“绿灯”放行。立项时,无人核实培训需求的真实性;可研阶段,无人质疑收益测算的合理性——项目最初规划与当地农校合作,年收益可达8000多万元,可实际上该农校全年学生收费仅1000多万元,这种天方夜谭式的收益测算,却能顺利通过审核;建设过程中,无人监管资金用途的偏离;验收时,无人追究设施功能的缺失。各个监管部门形同虚设,层层把关沦为层层放水,最终导致7亿元资金被大量沉淀,形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
如今,这座建成近两年的“农业基地”,早已沦为一个尴尬的存在:两座培训大楼租给了当地党校,学员公寓对外出租给酒店,部分公寓甚至租给了县政府办公室,原本规划的农业实训功能几乎为零,仅开展过10场与农业相关的培训。即便如此,园区内仍有大量空间闲置,而3.68亿元的专项债,每年仍需支付超过1000万元的利息,成为当地沉重的财政负担。正如专家所言,这种将农业专项资金投入非农业领域的行为,不仅造成了资金效率的严重损失,更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好的农业项目急缺资金支持,而劣质的形象工程却能占用大量资源,最终损害的是农业发展的根基,是乡村振兴的大局。
深究这起乱象的根源,本质上是三重顽疾的集中爆发:一是政绩观错位,个别地方官员将“形象工程”当作晋升资本,脱离实际、盲目跟风,只重立项、轻实效,只重建设、轻运营,把公共资金当作自己政绩的“垫脚石”;二是监管体系失灵,财政、农业农村等监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审批环节流于形式,监管过程形同虚设,绩效评价沦为“走过场”,对资金挪用、项目跑偏等问题视而不见,甚至主动“放水”;三是制度执行不力,尽管国家先后出台《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定,明确要求农业相关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等无关支出,可这些规定在地方执行中却被大打折扣,制度的刚性约束沦为“纸老虎”“稻草人”。
值得警惕的是,莒南这起7亿农业基地“不务正业”的案例,绝非个例。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国家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资金投入,各类农业扶持政策密集出台,可一些地方却趁机钻政策空子,借农业之名、行谋利之实——有的虚构农业项目套取财政补贴,有的将农业资金挪用至房地产、娱乐等领域,有的打造“面子工程”却忽视实际效用,这些行为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公共资源,更透支了政府的公信力,挫伤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正如相关风险提示所指出的,一些不法分子或个别地方,正是利用农业政策红利“搭便车”,以虚假农业项目为噱头,违规占用资金,最终损害的是集体利益和群众权益。
农业是国之根本,乡村振兴是国家战略,每一分农业扶持资金,都承载着保障粮食安全、推动农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的重大使命,绝不能被随意挥霍、肆意挪用。7亿元,不是一个小数目,它可以建设数万亩高标准农田,可以培育成千上万名农业技术人才,可以引进先进的农业种植养殖技术,可以让无数农民受益。可在莒南,这笔资金却被用在了与农业无关的楼堂馆所上,变成了个别官员政绩的“装饰品”,这背后的责任缺失、监管缺位,必须被严肃追责问责。
事实上,国家早已明确规定,农业相关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等与农业无关的支出。无论是《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还是《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都对资金使用范围、监管责任、绩效评价等作出了明确要求,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每一分资金都用在刀刃上,真正发挥扶持农业、惠及农民的作用。可在莒南的这起案例中,这些规定被束之高阁,监管部门的责任被抛诸脑后,最终导致资金浪费、项目跑偏,这种行为,既是对国家政策的漠视,也是对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
要杜绝此类乱象再次发生,就必须拿出“刮骨疗毒”的决心,直击问题根源、强化整改落实。首先,要校准政绩观,引导地方官员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摒弃“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农业发展实际需求,把资金和精力用在真正能惠及农民、推动农业发展的实事上,而不是用在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上。其次,要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项目审批、建设、验收、绩效评价全流程监管机制,实现资金使用、项目推进的全程可追溯、可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绝不姑息迁就。再次,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大对资金挪用、项目违规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高压态势,让制度真正发挥刚性约束作用。最后,要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媒体参与监督,让农业项目、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让违规操作无处遁形。
央视的曝光,不是为了曝光而曝光,而是为了敲响警钟——乡村振兴不是“形象工程”的秀场,农业扶持资金不是“唐僧肉”,容不得任何人觊觎、挪用。7亿农业基地“不务正业”的荒诞剧,应当成为所有地方的前车之鉴:公共资金姓“公”,必须用之于“公”;农业项目姓“农”,必须服务于“农”。任何脱离实际、漠视责任、违规操作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都必将被人民群众所唾弃。
农业强则国强,农民富则国富。乡村振兴的道路上,需要的是脚踏实地的实干,是求真务实的担当,是对公共资金的敬畏,是对农民群众的负责。希望各地能以莒南这起案例为警示,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把每一分农业扶持资金都用在刀刃上,把每一个农业项目都建成惠民工程,真正让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让乡村振兴的蓝图在实干中变为现实,而不是在虚假的形象工程中沦为空谈。
(本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