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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学厅强化榴莲出口监管 重申“四不”原则

  • 2026-10-21 23:41:28
农业科学厅强化榴莲出口监管 重申“四不”原则

农业科学厅厅长拉披帕在主持跟进提升对华出口新鲜水果监管措施的会议后表示,为系统性地制定提升泰国水果标准,符合贸易伙伴国(尤其是中国市场——泰国最重要的新鲜水果出口市场)的规定工作方针,农业科学厅已强调所有机构必须按照政府和农业与合作社部的政策推进工作,提升泰国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至国际水平,特别是在2026年生产季,要从源头开始严格控制质量。

对于榴莲出口,尤其是在东部地区,已指示必须严格遵守"四不措施”,即:不采摘未熟榴莲、无虫害、不滥用权利、无染色/无化学物质,确保每一步骤,从农民种植园、包装厂、质量检查、出具证书到出口环节都可追溯。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在新鲜榴莲方面,已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措施,重点监测、跟踪和检测碱性嫩黄2,并持续进行镉污染检测分析。目前,已有14家实验室在中国海关总署注册,能够支持出口检测需求。

此外,位于尖竹汶府的第6区农业研究与发展办公室,正准备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东部水果包装厂企业家会议,说明收获季节开始前的质量控制方针。预计将从2026年3月20日起开始陆续收获甲仑榴莲,4月10日起开始收获青尼和托曼尼榴莲,4月15日起开始收获金枕和长柄榴莲。如果农户需要在规定日期前收获,必须将产品送去接受“采前检查”,通过测量果肉干重百分比来确认产品的成熟度,坚决防止生榴莲采摘。

同时,已指示当地机构提升“大清洁”措施力度,在榴莲包装厂内实施,清洁工作区域以及与产品接触的工具和设备,如传送带、秤、篮子、托盘和包装容器,并整理周边区域,防止交叉污染,降低违禁物质污染的风险。同时强调要按照“清零”方针操作,在分拣包装过程中不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染色剂,要求所有包装厂严格遵守农业科学厅的标准和规定。

关于新鲜龙眼,会议报告了中央和地方关于新鲜龙眼的抽样检测和出具植物检疫证书的结果。会议还报告了关于控制龙眼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研究项目进展,确保符合中国的规定和标准。

农业科学厅将提升对新鲜龙眼出口的监管力度,通过建立“绿-黄-红”分级风险管理体系来管理包装厂,同时监管龙眼果肉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检测分析,确保其不超过50ppm的规定标准,以增强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的信心,持续支持泰国龙眼的出口。

在实验室准备方面,目前全国有13家实验室能够对新鲜龙眼中的二氧化硫进行检测分析,满足贸易伙伴国规定的出口检测需求。

对此,农业科学厅已强调,出口商品的抽样检查和封柜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要求植物检疫站的工作人员按照既定措施履行职责,确保出口过程透明、可追溯并符合贸易伙伴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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