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盐城市民实名向北极海新闻盐城传播服务中心反映,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农村局在《盐都区2026年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项目》招标中,中标单位法人有不良记录而中标情况。原文如下:
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12月17日在江苏云采购平台招标网上开标,公布中标单位为“响水县双誉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中标,知情人称该公司在盐都区农业农村局近十年中连续三次中标。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该中标公司的法人因在2023年并未对海关查获的走私冻品进行处理,而是私自拉到河南市场上大量售卖一事,被相关部门查处,该公司法人顾某也因此留下了不良记录。即该公司得到了政府补助无害化处理的费用,又获的了在市场上销售冻品的特高利润。
投诉人在开标后,曾向盐都区农业农村局执法部门、招标单位盐城市畅为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12345反映,都没有接到任何的回复。
小编接到反映后,先到盐都区农业农村局了解双誉公司顾某不良记录而能中标的相关情况,盐都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出具了响水县公安局小尖派出所提供的2025年12月24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称未发现有犯罪记录,一切都是按照正规程序进行招标。
12月30日,投诉人公司向盐都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请求盐都区农业农村局到响水县公安局等司法机关,调取响水县双誉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法人顾某的不良记录等相关证据。2026年1月13日,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情报指挥中心,出具了一份手写的材料,称“经核查该人近五年来在我辖区无违法犯罪记录”。
2026年1月15日,小编又来到响水县公安局政治处了解此事,16日响水县公安局政治处提供了宣传科一李姓工作人员的电话,联系后对此事却是只字未提。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包括犯罪记录)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企业及法人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针对此事,小编认为相关部门为何对双誉公司法人是否存在“不良记录”避而不谈?是否存在某些利益驱动和监管部门的失职疏忽?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并一查到底,追究相关人的责任,给投标人一个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我们平台也会持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