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策【最高补贴600万】2026年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申报工作开始
支农惠农小课堂2025年12月18日 09:31河北
各市(不含青岛)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相关工作要 求,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食物消费和营养健康需求,进一步推动设施农业转型升级和增强保供能力,经研究,确定组织开展2026年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内容 (一)种苗繁育中心建设。支持集约化育苗设施设备改善, 建设蔬菜、食用菌和茶苗繁育中心。重点支持新建或原址更新重 建新型高效育苗设施,配套自动化育苗装备,实施智能化调控措施。其中,蔬菜繁育中心原则上应达到年繁育商品苗能力 3000万株以上,食用菌菌种(菌包)繁育中心原则上应达到菌包年生产能力600万袋以上,茶苗繁育中心原则上应达到年繁育无性系 茶苗600万株以上。可以适当对原址更新改造类项目进行支持。(二)生产基地建设。支持规模化生产基地设施设备改善,建设蔬菜、食用菌、水果(苹果、梨、桃、大樱桃、冬枣、葡萄)和 茶叶生产基地。重点支持新建或原址更新重建日光温室、塑料大棚 和现代果园栽培设施,优化棚型结构,配套自动化装备,应用生产 新技术,推广新型复合材料。其中,设施蔬菜生产基地设施内面积 100 亩以上(其中单个实施主体50亩以上),设施食用菌生产基地 设施内面积50亩以上(其中单个实施主体25亩以上),设施水果 生产基地露天栽培面积600亩以上(其中单个实施主体300亩以上)、 大棚设施内200亩以上(其中单个实施主体100亩以上),设施茶 叶生产基地设施内面积300亩以上(其中单个实施主体100亩以上)。 可以适当对原址更新改造类项目进行支持。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 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净资产不低于申请 财政补助资金总额,其中,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的,需符合财政 资金“绿色门槛”相关要求。种苗繁育中心原则上由1家实施主 体承担,生产基地原则上由1家或者2家实施主体承担。
项目建设期为2026年6月至2027年6月。实施区域需相对集中、布局合理,达到任务规模要求,用地合规、手续完备。支持整体性提升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三、申报程序 (一)县级遴选。各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农业农 村局、财政局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申报项目,县级做 好现场核实和项目遴选,择优推荐项目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项目实施方案以县为单位编制,编报具体要求详见《项目实施方 案编写格式与提纲》。(二)市级评审。各市(不含青岛,下同)农业农村局、财 政局组织省市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开展联合评审,评审内容包含 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实施主体资质、项目可行性分析、建设内容、 资金预算等内容。各项目主体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 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最终项目实施方案。各市将最终项目实 施方案按照规定时间(另行通知)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每个市上报项目不得超过10个,逾期不报的视同放弃。(三)省级入库。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专家对各市上报的实 施方案进行评审,按照实施方案完善程度、前期各市项目完成情况、 工作意愿等因素对项目进行排序,择优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 (四)任务下达。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根据年度资金规模、实 施方案完善程度、各市工作意愿和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确定并 下达各市建设任务。各市农业农村局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与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实施任务委托协议,一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四、补助方式
省财政统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对农业生产设施条 件改善项目给予补助,项目县可根据合同约定或采取先建后补方 式拨付资金,原则上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应将财政补助资金全 部拨付到位。各类项目年度财政资金补助上限为:种苗繁育中心 600 万元,生产基地5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核定项 目总投资的40%。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和项目县农业农村局承担辖区内 项目申报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结 合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以增强主体市场竞争力、扩大农业投资 为导向,围绕农业设施条件改善的关键和薄弱环节,精准谋划区 域特色优势项目,并做好项目申报宣传引导和指导服务工作。鼓 励各市在各级齐鲁样板示范区、衔接推进区内谋划项目,形成推 进我省片区建设的合力。(二)积极创新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完善联农带农机 制,通过收益分红、股份合作、带动就业等方式切实让农民受益, 发挥项目带动农民增收作用;要积极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和 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提高产业发展的内在活力和竞争力。(三)严格审核把关。各市和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 门要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到项目现场进行核实,重点对主体建 设内容、需求真实性、资质、用地手续、涉诉等情况进行审核, 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提供审核情况说明。对不符合项目要求、资料 缺失严重的,不得申报至下一环节。各市方案报送质量将作为项 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因素。对发现虚报、谎报、套取财政资金的 申报主体,将列入负面清单,不再予以财政资金支持。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市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申报政策,扩大知悉范围,组织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为政策实施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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