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半岛数字从鲁青即(渔政)罚〔2026〕17号了解到,荣成市福润渔业有限公司因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场所的规定进行捕捞,被即墨区海洋发展局罚款。2026年3月15日,中国渔政37609执法艇进行海上执法巡查,10时20分到达84/7渔区时,发现一艘船名号为鲁荣渔52869的钢质渔船正在该渔区从事拖网生产作业,执法人员现场向该船船长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登船检查,发现该船由郭辉驾驶,船上共有3人,船救生、消防通导设备配备齐全有效,船上发现捕捞渔获物(杂鱼)1筐。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鲁荣渔52869船渔业船舶、渔业船员证书证件,发现该船船舶所有人为荣成市福润渔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周建学,郭辉是该船船长(船舶驾驶人、经营人)。经检查发现,鲁荣渔52869船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准作业场所为C1渔区,荣成市福润渔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周建学)雇佣郭辉驾驶鲁荣渔52869船在84/7渔区(此渔区为山东省A类渔区)从事拖网生产作业,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场所的规定进行捕捞,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即墨区海洋发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2026年04月10日,即墨区海洋发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随后,该局对荣成市福润渔业有限公司进行罚款14900元、没收非法捕捞渔获物(杂鱼)1筐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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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