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亿元中央投资:2027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申报指南

最高1亿元中央投资:2027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原则上以县域为基本实施单元,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推进,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等作为项目申报和项目法人单位。
企业、合作社、养殖场、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不能单独向国家申报整县项目,但可以作为具体建设内容的承担主体,参与畜禽粪污处理、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农田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后续运营。
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一般为所在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项目应围绕县域主要污染来源进行系统设计,避免简单拼装设备、平均分配资金。原则上重点支持种植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三类污染治理工程,并根据实际需要少量配置监测设施。
重点面向集中连片农田和农业退水影响明显区域,主要建设:
· 省级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请报告(含绩效目标表);
·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资本金到位证明、债务风险防控承诺);
· 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乡村建设项目库的证明材料。
申报前应对照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准入指标,形成有统计来源、有计算方法、有责任单位确认的基础数据。
不要仅以“农业大县”“养殖大县”等定性表述代替污染排放量、耕地面积、养殖规模等定量证明。
项目区应尽量位于同一流域、湖库汇水区或重点水环境敏感区域,避免工程过于分散。
申报方案要说明“污染从哪里来、通过什么路径进入水体、工程建设在哪里、建成后能够削减多少”。
种植业项目应形成“减量—拦截—净化—循环利用”闭环;畜禽养殖项目应形成“收集—处理—运输—还田利用”闭环;水产养殖项目应形成“收集—沉淀—净化—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闭环。
政府承担的公益性工程与企业承担的经营性建设内容,应分别列明建设主体、投资规模、中央投资比例和产权归属,不能简单按照项目总投资统一计算中央投资比例。
专家评审不仅关注“建设什么”,还会重点审查“谁来运营、运营费用从哪里来、设施能否持续使用”。
应提前明确专业化运营单位、服务区域、收费方式、管护资金、资产移交和绩效考核机制。
项目概况:鄂城区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于2025年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覆盖长港镇、杜山镇、泽林镇等乡镇,概算总投资9710万元。项目统筹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田面源污染防治、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理和监测支撑工程。
经验启示:鄂城区能够顺利推进项目,首先是选区准确。项目锁定农业生产集中、污染来源较为复合的长港河流域,并将长港镇、杜山镇作为核心区域,符合重点流域和水环境敏感区域的支持方向。其次,项目没有把建设内容分散到全区,而是围绕核心流域集中布局,明确3万亩农田示范区、500亩水产养殖治理区域以及粪污处理设施的具体规模。污染问题、工程措施、投资概算和监测评价能够相互对应,是其通过审核的重要原因。
项目概况:新晃县项目纳入湖南省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总投资9959万元,重点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和监测评估工程。
经验启示:新晃县畜禽养殖产业基础较为突出,粪污治理需求明确,项目建设方向与县域产业结构具有较高匹配度。申报方案没有停留在养殖场设施改造层面,而是形成“一场一策改造—区域收储运输—集中加工处理—农田消纳利用”的完整链条。同时,项目根据2025年投资计划及时调整地方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明确政府与企业的建设责任,增强了资金方案的可执行性。产业基础、治理需求和资金落实能够相互支撑,是项目获得投资支持的重要原因。
项目概况:会同县项目列入湖南省农业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建议方案,覆盖13个乡镇,总投资9963.91万元,建设工期24个月。项目建设有机肥厂、生态拦截沟渠、水肥一体化设施、农业废弃物利用站点和在线监测系统。
经验启示:会同县能够进入省级推荐范围,关键在于项目前期成熟度较高。申报阶段已取得项目代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用地预审意见、资金来源审核意见、县政府会议决议和真实性承诺函,基本形成完整的审批材料链条。项目还以年产5万吨有机肥厂为核心工程,将养殖场粪污处理、农田氮磷拦截、废弃物利用和在线监测串联起来,工程量、投资额、建设期限和实施主体相对明确。前期手续齐全、核心工程突出、建设条件基本落实,是其获得省级推荐的重要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