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天生具有“弱质性”,即市场竞争中的天然劣势,这迫使政府必须用有形之手进行干预和补偿:
生产周期长且决策滞后:农业“春种秋收”,当期价格影响下季播种。这导致市场调节存在严重滞后性(蛛网效应)。政策影响:政府必须建立最低收购价和储备粮制度,以“逆周期”调控稳定价格,防止“谷贱伤农”或“粮贵伤民”。
自然风险双重暴露:农业既面临市场风险,更受制于干旱、洪涝、病虫害等自然风险。政策影响:普通商业保险不愿承保,政府必须主导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并投入巨资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以分摊天灾损失。
生产要素难以流动:土地不可移动,且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依赖性极强。政策影响:政策必须因地制宜,实行区域布局规划(如主产区、主销区),并通过耕地保护政策严守红线,因为土地无法像工厂那样随意搬迁。
产品需求弹性极小:人们对粮食的需求是刚性的,多收了三五斗,价格反而大跌。政策影响:必须通过补贴政策(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直接补贴生产者收入,将政策重心从“保产量”延伸至“保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