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海南省全域生态农业产业多元化联合体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细则
(依附《共建共享海南省全域生态农业产业多元化联合体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配套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修订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要求,依托联合体生物农业、酵素农业、中医农业种养体系,实现联合体全部种养殖产品、初加工农产品100%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规范生产记录、投入品管控、产品自检、合格证开具、产品溯源全流程管理,守住绿色生态食材安全底线,实现食者得健康、耕者有收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联合体内部所有成员单位:海口市、东方市及后续海南全域纳入联合体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涉农生产加工企业;联合体自产、委托加工、统一代销全部生鲜种植产品、畜禽水产产品、初级加工农产品。
第三条管理原则:
1、主体自负、联盟监管:生产经营主体是合格证开具第一责任人,联合体理事会统筹监督,甲乙方属地分工督导,甲方提供技术与制度指导;
2、全程建档、凭证上市:无合格证农产品严禁进入联合体统一收购、仓储、产销渠道;
3、生态标准、从严管控:依托酵素有机肥+中医农业绿色植保方案,严控化肥、化学农药投入,从源头保障产品达标。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岗位职责
第四条管理架构
1、联合体质量管理小组:由甲方派驻质量技术负责人牵头,海口乙方、东方丙方各委派1名属地管理员,组成质量专班,统筹合格证制度落地、培训、抽查、台账督导。
2、属地管理员(乙、丙方):负责辖区内成员摸排、组织培训、日常巡查、问题上报,督促辖区经营主体依规建档开证。
3、生产主体负责人:各农场、合作社、村集体经济指定专人兼任合格证管理员,负责本基地生产台账、投入品记录、自检记录、合格证填制、留存归档。
第五条甲方职责
1、统一编制台账模板、合格证填写规范、田间生产记录表;
2、常态化开展合格证管理制度、农产品自检、绿色种养专项公益培训;
3、定期田间抽样检测,对不合格产品提出整改处置意见。
第三章生产全流程台账管理制度
(开证前置必备)
所有主体开具合格证前必须建立三本完整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4个月。
第六条投入品采购使用台账
登记内容:有机肥(酵素肥)、生物菌剂、中医植保物料、种苗、饲料采购来源、采购日期、用量、施用地块、施用时间;严禁违规化学农药、违禁化肥入库使用,一经发现暂停产品出证。
第七条田间种养管理台账
记录播种/定植时间、田间农事管理、病虫害绿色防控方式、酵素肥施用频次、灌溉信息、采收日期、采收地块面积、产出数量。
第八条产品自检台账
1、小型经营主体实行自检承诺制,按联合体统一标准自查农残;
2、规模化合作社、加工企业建立简易自检室,留存自检报告单;
3、自检不合格产品,严禁开具合格证、严禁上市销售。
第四章合格证开具规范
第九条开具范围
联合体全部果蔬、粮食、畜禽、水产、初加工烘干/分拣农产品,统一执行采收即开证、出场必持证。
第十条开具内容规范
合格证必须完整标注:产品名称、产地(市县+村镇+基地名称)、采收日期、生产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内容、自检方式、联系方式;联合体统一印制制式合格证或电子化电子合格证,电子合格证与纸质合格证具备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开具时限
农产品采收分拣完成、自检合格后当日完成合格证开具;批量外销产品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
第十二条存档管理
纸质合格证存根、电子合格证后台数据由生产主体留存备查,属地管理员每季度抽查归档情况。
第五章分级监督、巡查与整改
第十三条日常巡查
1、属地管理员每月对辖区联合体成员抽查不少于20%生产主体,核查台账与合格证开具情况;
2、联合体质量小组每季度跨区域巡检海口、东方生产基地,随机抽样送检。
第十四条分级处置机制
1、轻微瑕疵:台账缺项、合格证填写不规范,现场限期3日内整改完成;
2、产品抽检不合格:就地封存产品、禁止流通销售,暂停基地产品开证资格,由甲方指导整改种养方案,复检合格后方可恢复开证;
3、拒不落实合格证制度、弄虚作假伪造合格证:取消联合体成员资格,通报属地农业主管部门,退出联合体产销帮扶体系。
第六章依托生态农业配套管控(特色条款)
第十五条绿色生产管控
联合体全面落实国家“两减一改”,推行酵素有机肥替代化肥、中医农业物理+生物防病减农药,甲方技术团队常态化田间指导,从源头降低农残风险,简化产品达标取证难度。
第十六条废弃物循环联动
基地秸秆、尾菜、畜禽粪污统一回收至联合体定点酵素工厂资源化制肥,实现种养闭环,相关废弃物回收单据纳入生产台账备查,作为合格证达标辅助佐证材料。
第七章产品流通与合格证核验
第十七条联合体统一购销查验
联合体集中收购、统一仓储、品牌外销产品时,收货方现场核验合格证,无证产品一律拒收;电商、商超对接须随货附带合格证信息。
第十八条溯源配套
样板基地及规模化主体逐步接入农产品溯源系统,合格证编号关联溯源码,实现一证一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第八章培训制度
1、甲方联合乙、丙方每半年在海口、东方各举办1场合格证专项公益培训,新加入联合体主体入职即开展岗前培训;
2、培训内容包含法律法规、台账填写、合格证规范、绿色种养标准。
第九章附则
第十九条细则修订
本细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更新、属地农业主管部门新规,由联合体理事会三方协商补充修订,补充条款同本细则效力。
第二十条生效说明
本细则作为主协议附件,三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随主协议同步履行;后续海南新增合作市县统一参照本细则执行。
签字确认栏
甲方(人民靠谱公社)签字盖章:
乙方(海口市合作方)签字盖章:
丙方(东方市合作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