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产能综合调控的总体要求是以能繁母猪存栏量为核心调控指标,坚持预警为主、调控兜底、及时介入、精准施策的原则,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分级压实责任,建立不同层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场,按照“长期调母猪,中期调仔猪,短期调肥猪”的调控思路,健全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产能综合调控机制,促进生猪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稳定产业发展。
《方案》明确,设定全国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3750万头左右,较上一轮的3900万头下调约150万头。《方案》指出,此次调整综合考虑猪肉市场供需、生猪生产效率提升等因素,以满足全国猪肉消费正常需求为基准,后续将根据生猪生产效率和猪肉消费量等变化情况动态调整。
从行业数据看,这一调整契合当前生产实际。农业农村部监测显示,2025年全国生猪PSY(每头母猪年提供断奶仔猪数)已达24.34头,较2017年的19.5头提升24.8%,同等母猪存栏可产出更多商品猪。同时,猪肉消费占比持续下滑,从2014年的65.6%降至2025年的57.3%,需求端长期呈温和走弱态势。
《方案》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以其2025年末能繁母猪存栏量为基数,结合产能调控目标和当地发展实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