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第1003号
18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18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标准编号和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可于发布之日起2个月后在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网站(http://www.aqsc.agri.cn)查阅下载。
附件:18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8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rar
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18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下:
1、GB31656.25—2026
水产品中氨基糖苷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GB31656.26—2026
水产品中苯甲酰脲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3、GB31656.27—2026
水产品中18种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4、GB31657.13—2026
蜂产品中克百威及其代谢物3-羟基克百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5、GB31658.17—2026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6、GB31658.33—2026
动物性食品中氨基糖苷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7、GB31658.34—2026
动物性食品中吩噻嗪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8、GB31658.35—2026
动物性食品中碘醚柳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9、GB31658.36—2026
动物性食品中甲氧苄啶、二甲氧苄啶和二甲氧甲基苄啶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0、GB31658.37—2026
动物性食品中氮哌酮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1、GB29701—2026
动物性食品中地克珠利和托曲珠利砜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12、GB31658.38—2026
动物性食品及尿液中同化激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3、GB31658.39—2026
动物尿液中23种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4、GB31659.14—2026
乳及乳粉中吩噻嗪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5、GB31656.14—2022(第1号修改单)
水产品中27种性激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6、GB31658.8—2021(第1号修改单)
动物性食品中拟除虫菊酯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17、GB31658.10—2021(第1号修改单)动物性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8、GB31658.22—2022(第1号修改单)
动物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以上标准涵盖了水产品、蜂产品、动物性食品、乳及乳粉等样品中多种兽药残留的检测,主要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等技术,适用于不同兽药类别和样品基质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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