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 | 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吉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2026】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过自主申报、资格审查和评审研究等程序,遴选以下40家服务组织作为我县2026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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