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公布一志愿MPA复试名单,同时公布复试时间:4月1日。一、复试时间及方式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公共管理学(1204)、农村发展(095138):3月30日9:00。
公共管理(1252):4月1日9:00。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学院官网公告为准。
请复试考生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信息确认:
(二)复试方式
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地址为:山西农业大学太谷校区勤学楼。
调剂考生复试采用线上复试方式。
(三)复试资格审核及准备材料
考生复试前,须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接受资格审核。
1.《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复试考生信息登记表》。
2.《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3.初试准考证。
4.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5.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毕业学院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版)。
6.复试政审表(学院党委盖章/档案所在地、工作单位或社区党委盖章)。
7.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外语四六级或其他等级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学信网下载学籍表、其它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等。
8.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6年7月);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6年7月);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9.有专项加分考生须提供期满考核登记表扫描件;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10.定向考生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以邮寄的方式,提交学院。
如有不在学信网查询期间的学历,要提交学历认证报告。考生要填写承诺书,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前,须将上述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提交至sxnd_mpa@163.com。
(四)复试费
根据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晋发改收费函[2019]458号),每名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20元。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取消复试资格或无法参加复试的,学校不予退还已缴纳的复试费。
请扫描如下二维码进行缴费:
二、复试内容
(一)复试考核内容和占比
(二)复试评分细则
项目与等级 | 综合素质 | 思想品德 | 专业素质 | 英语 |
优秀(100-90分) | 口头表达流畅,条理清晰;临场应变能力强;仪表得体、自信。 | 政治信念坚定,重视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学习,敢于同歪风邪气和坏人坏事作斗争,科学精神强,法治观念强。 | 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能够准确回答所提问题,有独到见解;对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思维严密;语言表达流畅。 | 表达流畅,发音标准;翻译能够达到信、达、雅。 |
良好(89- 80分) | 口头表达清晰;有一定的临场应变能力;沟通能力较好;仪表得体、较为自信。 | 政治信念坚定,较重视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学习,不附和歪风邪气,科学精神较强,法治观念较强。 | 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能够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清晰,具有一定的学理分析能力;语言表达流畅。 | 表达清晰,发音标准;翻译精准,能够达到直译水准。 |
合格(79- 60分) | 口头表达比较清楚,有一定的逻辑性;仪表得体,态度良好。 | 政治信念较坚定,能参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学习,对歪风邪气听之任之,科学精神一般,法治观念、公民道德意识一般。 | 对专业基础知识比较了解;能够正确理解并回答所提问题;语言表达比较清楚。 | 表达比较清楚,发音标准;翻译基本正确,关键信息没有遗漏。 |
不合格(59-0分) | 口头表达比较一般,语言组织能力一般;仪表态度不得体。 | 政治信念不坚定,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附和歪风邪气做事无原则,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法治观念、公民道德意识差。 | 对专业基础知识不熟悉;不能很好地理解和回答问题;培养潜力一般。 | 表达不清楚,发音不标准;翻译有明显错误,关键信息有遗漏。 |
注:本评分细则同时适用于公共管理学(1204)、公共管理(1252)和农村发展(095138)的复试。
(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1.公共管理学(1204)和农村发展(095138)综合成绩构成如下:
一志愿: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调剂:综合成绩=(政治理论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科一成绩÷1.5+业务科二成绩÷1.5)÷4×60%+复试成绩×40%
2.公共管理(1252)综合成绩构成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三、录取方式
(一)录取结果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综合成绩分别排名录取。
(二)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名,依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示。
(四)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政审不合格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作弊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非定向就业考生须按要求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须于录取前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按要求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初试定资格 复试定结果
复试/调剂详询尉老师:1338351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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