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标准
配套支持承担“2025年中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的任务县,对2025年两批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分别按照34元/亩和104元/亩标准的差价进行配套补贴。第一批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配套补贴14元(中央20元/亩),第二批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配套补贴16元(中央18元/亩)。第一批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配套补贴14元(中央90元/亩),第二批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配套补贴21元(中央83元/亩)。建立一批废旧地膜标准化回收网点,每个网点支持资金为10万元。在全省共布设一批废旧地膜残留调查监测点,每个点位补贴1万元。
1.政策依据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3号)
(2)《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业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24〕27号)
(3)《关于做好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函》(农科(资环)函〔2025〕2号)
2.支持内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关键环节,配套支持2025年承担中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的任务县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在全省布局建立一批废旧地膜标准化回收网点和残留监测点,有效提升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
3.支持对象。使用符合规定地膜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具有一定规模和加工废旧地膜能力的企业。具备农田地膜残留监测采样、处理和监测能力的单位或企业。
4.补助标准
配套支持承担“2025年中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的任务县,对2025年两批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分别按照34元/亩和104元/亩标准的差价进行配套补贴。第一批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配套补贴14元(中央20元/亩),第二批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配套补贴16元(中央18元/亩)。第一批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配套补贴14元(中央90元/亩),第二批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配套补贴21元(中央83元/亩)。建立一批废旧地膜标准化回收网点,每个网点支持资金为10万元。在全省共布设一批废旧地膜残留调查监测点,每个点位补贴1万元。
5.办理流程
(1)资金分配。依据因素法科学分配资金。分配因素包含覆膜面积及作物类型、申报面积、上年度任务落实情况。
(2)制定补贴实施方案。各项目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技术路径、保障措施等内容。
(3)组织实施。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为组织实施主体,项目要按照当地财政相关要求实施。采用直接补贴、间接补贴或其他方式。
(4)县级验收。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该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重点查验任务面积、地膜回收情况,实施效果等。
(5)资金支付。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补助资金支付给承担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的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及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