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消息,福建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印发《福建省现代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5〕34号),设立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沿海地区(除厦门外)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洋渔业发展,执行期2026-2028年,为海洋与渔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劲财政动力!

一、资金怎么用?聚焦五大发展方向
专项资金精准投向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关键领域,重点支持海洋新兴产业(海洋药物、工程装备、海洋能等)、海洋未来产业(深海产业、海洋碳汇、低空经济海洋应用等)、海洋文旅产业,同时助力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海洋渔业重点事项,坚决杜绝基本支出、福利补贴等无关使用。

二、补助有多高?明确标准分拨下达
资金采用项目法分配,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30%补助,单个项目封顶1000万元!补助资金分两批下达:省级确定方案后先拨50%,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50%,市级收到资金后1个月内必须分解下达至项目单位,高效兑现政策红利。
三、 项目如何申报?全流程闭环管理
依托省海洋与渔业局强企惠渔资金项目管理平台,实行“申报入库-审核储备-优选立项-下达实施-总结验收”全生命周期管理,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18个月。省级通过专家评审、现场核实择优立项,项目方案一经批复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需逐级报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批。

四、监管有多严?绩效+监督双管齐下
资金管理坚持绩效优先、公开透明,各级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双监控”,绩效结果与后续预算安排直接挂钩。同时,资金分配政策、项目实施情况全公开,若存在虚报、挪用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省级首批资金下达后半年未启动项目的,将全额收回。
多方齐发力,压实各级职责 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统筹资金管理与项目审核,市县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资金分解、项目申报与日常监管,项目使用单位需严格按批复实施,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形成省、市、县、单位四级联动的资金管理体系。

此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是福建加快建设“海上福建”、壮大海洋经济的重要举措,精准聚焦海洋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为海洋与渔业从业者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方向。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依托官方平台积极申报,抓住政策机遇,共同推动福建海洋渔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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