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渔业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的通报陈某某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设备案
2025年第21号台风“麦德姆”防御工作期间,桂北渔59XX9船于2025年10月4日进入北海内港入海口位置停泊。但广西渔政指挥中心海洋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显示北部湾海域渔船名单中无该船的船位信息。北海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于2025年11月10日对该船船主陈某某进行调查询问,并调取该船北斗航行轨迹数据和通过渔港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发现该船2025年9月20日至2025年10月10日期间无相关数据。桂北渔59XX9此次航行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设备的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事实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北海市海洋局于2026年1月9日对陈某某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设备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按规定开启、使用监控、报警设备是各渔船船主、船长的法定职责,直接关系到渔船及船员的海上航行作业安全,请广大渔民朋友认真做好渔业安全生产船主第一责任人、船长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保持北斗等安全通导设备24小时开启积极保障自身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