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牧民朋友:
按照《鄂托克前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为确保2026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全力保障农牧民春灌用水,现就2025年度结余水量清零及2026年度水量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余量清零
按照试点方案要求,由运行管理单位对2025年安装“井电双控”计量设施过程中预留水量和2025年7月以来发放水量的余量进行清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25年度结余水量将全部清零。
二、2026年度水量发放
2026年度水量分配工作将按照各镇、村嘎查、社区核查信息进行2026年度配水情况重新核定发放。水量发放按照一个生长周期内分三次进行水量配置(第一轮:3月初-4月底发放40%;第二轮:5月初-6月底发放40%;第三轮:7月初-9月底发放20%)。各农牧户、种植户要严格按轮次用卡充水,未到规定日期不予充水。
三、注意事项
请各农牧户提前做好用水计划,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条例,合理使用分配的水量,杜绝浪费,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任何未经批准的用水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事宜,请联系鄂托克前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调度中心。
联系电话:0477-2242182
办公地址: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大厅西停车场向南100米
鄂托克前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调度中心
2026年3月15日
编辑:萨日娜
初审:萨日娜
终审:格日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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