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新格局,进一步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资金主要用于四个方面,一是支持养殖密集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二是支持规模养殖场更新改造粪污处理设施;三是支持规模下畜禽养殖户配建粪污存储和处理设施;四是支持规模养殖场绿色发展创新模式。
二、绩效任务目标
一是项目实施单位全部建立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二是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立完善的收储运体系,统筹处理利用养殖密集区内产生的粪污;三是实施更新改造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实施配建的规模下养殖户设施装备全部达标;五是实施绿色发展创新模式的养殖场达到种养结合绿色循环要求,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项目的绩效指标包括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实施区域或单位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支持方向和补助环节及标准
(一)项目资金主要支持以下内容和环节。
1.养殖密集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粪污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及还田利用设施设备建设;原则上不支持新建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
2.规模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支持节水、清粪、雨污分流、粪污贮存处理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3.规模下养殖户配建设施设备。支持规模下养殖户建设粪污存储、处理、还田设施设备。
4.养殖场种养循环绿色发展创新模式。支持更新改造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粪污还田管道,粪污处理及还田设备。
(二)通过奖补方式对实施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得高于50%。
补助标准:养殖密集区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规模养殖场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规模以下养殖场户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种养循环绿色发展创新模式的规模养殖场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项目在河北省涉农投融资项目管理平台储备后,通过农业财政项目专家信息库选取专家按照资金分配原则组织论证赋分,筛选出51个县(市、区)为项目实施县,补助资金共3000万元。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各市、县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周密谋划,主动向当地政府做好汇报,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简化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要充分摸清底数,严格监管,避免不必要的变更,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二)严格资金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属于约束性任务,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占用,不得统筹使用。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完善各项资料记录,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三)规范项目实施。各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增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经市级论证后,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完善后的实施方案纸质版(3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已备案的实施方案进行建设。本项目由县级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市农业农村局要对项目县完成情况及验收结果进行抽查。
(四)注重项目时效。本项目要求在2026年11月底前全部竣工验收,并拨付全部资金,请各市于2026年12月15日前将项目实施总结及绩效评价结果报省农业农村厅。为及时掌握项目进展,请各市每季度末报送项目阶段性实施情况,省农业农村厅发现项目进展滞后、资金拨付不及时等情况,将采取调度、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项目实施。
联系人:朱世峰、马琳旭联系方式:86256753
邮箱:nytxmc2017@163.com
附件:2026年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分配表
附件3-40-1
2026年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市别 | 县别 | 实施主体 | 资金 |
1 | 沧州 | 献县 | 支持3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38 |
2 | 南皮县 | 支持6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150 |
3 | 泊头市 | 支持1个种养循环创新模式建设 | 40 |
4 | 孟村县 | 支持1个种养循环创新模式建设 | 22 |
5 | 东光县 | 支持1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15 |
6 | 吴桥县 | 支持1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22 |
7 | 黄骅市 | 支持1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13 |
8 | 承德 | 围场县 | 支持5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175 |
9 | 御道口牧场 | 支持1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10 |
10 | 邯郸 | 峰峰矿区 | 支持1个养殖密集区建设 | 70 |
11 | 大名县 | 支持1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40 |
12 | 武安市 | 支持2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70 |
13 | 邯山区 | 支持2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31 |
14 | 永年区 | 支持4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160 |
15 | 经开区 | 支持2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14 |
16 | 廊坊 | 开发区 | 支持40个规下养殖户设施配建 | 160 |
17 | 霸州市 | 支持1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10 |
18 | 大城县 | 支持2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30 |
19 | 石家庄 | 藁城区 | 支持1个种养循环创新模式建设 | 40 |
20 | 晋州市 | 支持1个种养循环创新模式,1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80 |
21 | 无极县 | 支持1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35 |
22 | 元氏县 | 支持3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120 |
23 | 赞皇县 | 支持1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25 |
24 | 唐山 | 丰南区 | 支持1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50 |
25 | 丰润区 | 支持1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50 |
26 | 古冶区 | 支持3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80 |
27 | 滦州市 | 支持1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20 |
28 | 张家口 | 张北县 | 支持3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1个种养循环创新模式建设 | 125 |
29 | 康保 | 支持2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1个种养循环创新模式建设 | 75 |
30 | 邢台 | 平乡县 | 支持1个养殖密集区建设。 | 40 |
31 | 隆尧县 | 支持3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80 |
32 | 巨鹿县 | 支持1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30 |
33 | 广宗县 | 支持3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20 |
34 | 新河县 | 支持1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20 |
35 | 沙河市 | 支持1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30 |
36 | 柏乡县 | 支持1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1个种养循环创新模式建设 | 50 |
37 | 南宫市 | 支持1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10 |
38 | 衡水 | 枣强县 | 支持4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3个规模下配建设施设备 | 140 |
39 | 武邑县 | 支持3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50 |
40 | 保定 | 曲阳县 | 支持2个养殖密集区建设,2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150 |
41 | 唐县 | 支持2个养殖密集区建设 | 120 |
42 | 涿州市 | 支持1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30 |
43 | 清苑区 | 支持1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30 |
44 | 秦皇岛 | 抚宁区 | 支持40家规模以下养殖户设施配建 | 110 |
45 | 卢龙县 | 支持30家规模以下养殖户设施配建 | 95 |
46 | 山海关区 | 支持2家规模以下养殖户设施配建 | 5 |
47 | 海港区 | 支持3家规模以下养殖户设施配建 | 10 |
48 | 北戴河 | 支持2家规模以下养殖户设施配建 | 5 |
49 | 开发区 | 支持2家规模以下养殖户设施配建 | 5 |
50 | 定州 | 定州市 | 支持3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100 |
51 | 辛集 | 辛集市 | 支持8个规模养殖场完善设施设备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