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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宇独家】内蒙古农业大学2025年在津分专业录取数据分享!

  • 2026-10-15 11:31:08
【学宇独家】内蒙古农业大学2025年在津分专业录取数据分享!

内蒙古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林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

学校现设动物科学学院等26个院(部),现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生42863人(校本部29983人);硕士研究生5073人、博士研究生922人,留学生63人。学校总占地面积1.46万亩,校本部校园占地面积2325.4亩,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5.6亿元。

学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现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101个(校本部94个)。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799人(校本部1381人),1人入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聘任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1名,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2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资助2人,中组部“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青年拔尖人才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人,神农青年英才4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3人,国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5人次,国家、自治区优秀留学回国人员15人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工作者3人。获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11人,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18人,获国家“青年女科学家奖”1人,自治区“333人才工程”首席专家4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16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院士培养人选”1人、“草原英才领军人才”7人、“草原英才”115人、草原英才团队42个。

“十三五”以来,学校先后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3400余项,科研进账经费15.5亿元。获批包括优青、重点、重大项目课题、重点国合、联合基金等在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62项,经费2.30亿元;牵头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9项,经费2.66亿元;依托“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主持承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10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和社科成果奖75项,其中,张和平教授团队主持的“优良乳酸菌种质资源挖掘与产业化关键技术创制及应用”项目获2023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

发表高水平论文2600余篇,授权专利1326项。学校在乳酸菌、蒙古羊、蒙古马、蒙古牛、野骆驼、牧草、玉米、燕麦等特色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的成果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第一单位审定(登记)动植物新品种38个,其中,以学校为第一技术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培育的杜蒙羊新品种通过国家审定。转化科技成果16项,转化进账经费6064万元。建成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站、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分中心、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科技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野外台站、集成攻关大平台及哲学社会科学基地等)98个。获批建成科技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教育厅等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39个 ,自治区领军人才团队2个,成立校级创新团队27个。学校入选文化部、教育部共同组织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是内蒙古自治区首个承担该项目的高校之一。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课程1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41门、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1门、自治区高校美育公共艺术教育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72门、优质精品课程4门。获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获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28人、自治区级教坛新秀18人。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103项。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教育部和农业农村部首批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3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1个。获批自治区首批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1个,入选自治区级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4个。近三年,获批主编省部级规划教材64部,获批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1人,获中华农业科教基金教材建设研究项目4项,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16项,承担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自治区级122项。

学校长期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新西兰梅西大学、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蒙古国生命科学大学等院校合作开展本科、硕士、博士联合培养。获批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草原家畜系统可持续管理创新引智基地、“一带一路”中蒙高分子联合实验室等重要国际合作平台,加入“一带一路 南南合作”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等5个高校国际联盟,成立“中蒙现代农牧业教育科技创新与培训示范机制”。学校积极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先后与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和蒙古国等二十多个国家的7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及学术交流关系,成立了“中加可持续农业研究与发展中心”“马利克管理中心内蒙古农业大学分中心”。

近五年,学校选派教师到国外访学、学术交流200余人次,派出学生出国学习交流300余人次,国外来校开展学术交流、访问讲学、科研合作等活动的专家教授700余人次,培养了来自15个国家近500名来华留学生。2012年学校成为商务部援外培训项目承办单位,承办多边和双边援外培训35期,累计培训来自60个国家的938名学员。2015年学校成为“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与研究中心”,累计培训学员万余人次。

2013年学校被列入第二批国家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计划。2018年成立乡村振兴研究院,全面统筹和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工作。2022年牵头成立“内蒙古乡村振兴研究院”,聘请34位院士组建战略咨询委员会。入选“十三五”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相关岗位科学家与综合试验站教师12人,学校获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内蒙古农牧厅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基地,获批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4个,入选全国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十三五”以来,通过“校地企”合作,建设了10个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站、68个特色产业基地与科技服务点。建成三部委和中技协科技小院共60个。成立内蒙古种业协同创新联盟(中心)、乡村振兴产业服务中心,与正大、伊利、蒙牛、蒙草抗旱、金宇集团等企业签订100余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共建“敕勒川农博园”,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7个益生菌菌种、2个菌株、11个兽用疫苗、7个牧草新品种及相关技术,8项发明专利实现转化,转化总金额6064万元。27项动植物品种培育(选育)专项资助项目累计培育出新品系62个,新品种15个,制定技术标准14项,授权专利19项。2022年,申报获批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

学校党委荣获全国和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区“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区首批“文明校园”称号,入选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职业技术学院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教务处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等称号,校团委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学校多次获得“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优秀单位”“全区高校学生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动物科学学院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兽医学院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校史展览馆被确定为“内蒙古大学生德育基地”。

PART01
历史沿革

1952年,原河北农学院、平原农学院的畜牧兽医系和山西农学院的兽医专业整建制迁至归绥(现呼和浩特),组建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所本科高等学校——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

1958年,内蒙古林学院成立

1960年,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农牧学院

1999年,内蒙古农牧学院和内蒙古林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农业大学

2001年,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

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局(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

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

PART02
王牌专业&学科建设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6个,入选自治区第二轮一流建设学科9个。在第五次学科评估中,1个学科获评“A”档,4个学科评为“B”档。
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和“环境科学与生态学”三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自治区级14个。拥有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2个(含8个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40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6个、自治区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5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7个专业引入校企联合办学机制。
PART03
2025年在津分专业的录取数据统计
PART04
招生章程摘要

一、录取规则

(一) 内蒙古农业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内蒙古农业大学不设置预留计划,一次性将招生规模计划全部投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 内蒙古农业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三) 内蒙古农业大学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设置计划。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设置计划。

(四) 内蒙古农业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五)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内蒙古农业大学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

(六) 内蒙古农业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出现同分确定先后顺序时,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再按各省同分择优投档办法执行。当考生所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录取到目前尚有空余计划的专业(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七) 内蒙古农业大学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八) 内蒙古农业大学对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应用化学)、化工与制药类(制药工程)、生物科学类(生物技术)、公安技术类(消防工程)、生物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林学、园林、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等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色觉异常Ⅱ度(色盲)考生不予录取。

(九) 内蒙古农业大学对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予以正常录取。

(十) 英语专业要求为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日语、俄语三种语言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十一) 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基础扎实。

(十二) 对报考我校本部本科非物理组专项计划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卓越农林计划)、农业电气化、农业智能装备工程等专业的考生,要求数学基础扎实。

(十三) 校企合作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收费标准

内蒙古农业大学校本部学费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4200-4600元/人&学年,

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8600元/人&学年,

校企合作专业学费10000元/人&学年;

住宿费:700-1200元/人&学年。

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非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学费5000元/人&学年,

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8600元/人&学年,

艺术类专科专业学费7000元/人&学年;

住宿费:800-1000元/人&学年。

PART05
转专业政策

基本原则

第二条  学生转专业范围为在校一、二年级的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第三条  学生需在国家规定的相同招考类型专业内转专业。

第四条  其他情况学生需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校企联合办学”项目学生可在项目专业内转专业,非“校企联合办学”项目学生可申请转入“校企联合办学”项目专业;

(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可在项目专业内转专业;在修业年限内放弃出国学习或未取得国外学历可申请回原录取专业修读;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可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

(三)休学创业取得显著成果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在国家规定的相同招考类型专业内转专业,并优先考虑。属“项目”学生的,在对应“项目”专业内转专业;

(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在国家规定的相同招考类型专业内转专业,并优先考虑。属“项目”学生的,在对应“项目”专业内转专业;

(五)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的学生,经重新参加高考再次被我校录取,入学报到后可申请到原专业就读,入学满一学期后可转入原专业。经学院组织认定后,在原专业修读合格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可予以认定。

第五条  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申请条件

第六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二)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学习态度端正,品行表现优良。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转专业:

(一)在校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及专长,符合选拔转专业申报要求的;

(二)有特殊专长并取得相关成果,转专业后可更好地发挥其专长的;

(三)因发现有某种疾病、身体特殊原因或学习困难,经鉴定已不适合或无法在原专业学习的;

(四)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复学后,因自身情况确有需要的;

(五)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如急需紧缺专业调整)等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以及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二)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大学三年级及以上的;

(三)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或应做退学处理的。

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第十条  工作程序

(一)总体安排

1.转专业工作一般每学年(原则上为每学年的春季学期初)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安排以通知为准;复员军人转专业时间可根据复学时间进行调整,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复学后1个月,规定时间内如未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2.各学院在充分考虑学院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转专业方案(包括拟转入人数、转入条件、审核流程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二)具体流程

1.选拔转专业

(1)学生提出转出及转入申请,转入学院按照要求完成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及个人考核等相关工作,转专业所有过程材料须由转入学院做好存档工作;

(2)转入学院对考核学生成绩、排名、录取结果等信息进行公示;学院公示无异议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3)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上报材料并公示录取名单,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进行学信网备案。

2.其他转专业

符合第七条第2款—第5款相关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交转专业申请和佐证材料,经转出、转入学院审核通过并公示后,上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进行学信网备案。

学分认定

第十一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按照学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PART06
奖助学金政策

1.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我校十分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不断完善“奖、贷、勤、助、补、减、免、偿”资助措施,积极构建“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努力实现“助困”与“育人”的有机融合,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注:奖:各类奖学金;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校内勤工俭学;助:各类助学金;补: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减免学费;偿: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2.奖助学金

目前,我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乌兰夫奖学金、校友奖学金、蒙草励志奖学金、应善良助学金、勤则通奖助学金、倾城助学金等奖助学金 22 项、院设奖助学金 12 项。

3.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从事助管、助教、助研、绿化美化、安全卫生督查以及与专业学习结合的具有勤工助学性质的创新创业等类型的工作。勤工助学补助的来源是勤工助学基金,学校每年提取学校事业收入的 5% 作为勤工助学基金,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日常生活困难。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新生入学前可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返校参加认定。

5.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邮储银行或学生生源地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可按需自行办理。

PART07
升学&就业概况

从《内蒙古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我们可以知晓:

2024 届应毕业本科生 6061 人,实际毕业 5636 人,毕业率为92.99%;授予学位5621 人,学位授予率为 99.73%。毕业生去向落实为 85.44%,校本部本科生去向落实率 78.56%,其中以签就业协议/合同形式就业占 40%,升学比例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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