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渔业船员管理,提高渔业船员素质,维护渔业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渔业船员生命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及有关规定,我们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9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010-59192957
邮箱:yyjaqc@agri.gov.cn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6年8月21日
来源: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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