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五五”时期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总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这一战略部署确立了“十五五”时期“三农”工作的三维目标体系。在农业维度,要求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在农村维度,要求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在农民维度,要求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千方百计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深刻理解中央相关决策部署中蕴含的丰富战略考量,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思想基础,也是助力中国乡村振兴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重要内容。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范式出发,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系统。任何一个系统的有效运行,都须遵循“基础保障—路径实践—愿景达成”的功能要求。首先,农业农村现代化不能建立在虚空之上,必须有坚实的制度前提和空间条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和资源倾斜的动能基础,“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则提供了空间重构和要素流动的格局基础,二者共同构成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坚实“地基”。其次,需要将基础转化为行动的通道和机制。“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将战略意图转化为制度化的运行规则,“一体化推进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则将宏大目标分解为可操作的重点任务,二者构成从“制度准备”到“行动落地”的路径闭环。再次,所有的基础和实践最终需要回到目标价值的层面,“促进城乡共同富裕”表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最终目的是人的现代化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则体现了农业农村现代化对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的基础支撑。
二、基础: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与城乡融合
(一)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资源配置的政治基础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党中央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基于深厚的政治逻辑、科学的理论逻辑、深远的历史逻辑、现实的时代逻辑和紧迫的国际逻辑作出的系统性判断。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政治逻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让广大农民共享农村改革和发展成果。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在农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治本质在于我们党作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任何时候都要把亿万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我国至今仍有近5亿人常住农村,乡村不仅是粮食生产的经济场域,更是亿万农民生产生活的情感归属之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把农业农村这块“短板”补齐,使几亿农民整体迈入现代化,让全体人民在现代化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和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从理论逻辑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三农”领域的集中体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通过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等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在资源要素配置上持续向“三农”倾斜,不断激活乡村要素活力和农业农村发展动力。新时代以来,我们党通过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组织动员能力,打赢了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的脱贫攻坚战,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这种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正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理论逻辑的根本所在,唯有将分散的小农经济和农村资源通过国家战略进行整合赋能,才能实现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对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的深刻总结,具有深远的历史逻辑。习近平总书记高屋建瓴地指出:“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农为邦本,本固邦宁。我们要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从历史维度理解“三农”的重要性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工业基础极为薄弱的条件下,农业农村为工业化提供了大量物质资金积累和劳动力资源保障,为建立完善的国民经济、健全的工业体系强化了基础支撑。从一定程度上看,没有农业农村的长期奉献,就没有新中国工业化的快速崛起。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同样是从农村率先拉开序幕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构成了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乡镇企业随之乘势而起,加速了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进程。在农业为工业、农村为城市作出巨大贡献之后,历史发展的辩证法必然要求反哺农业农村。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物质基础。党中央明确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一重大方针,既是对农业农村历史贡献的应有回馈,更是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全面复兴的必然要求。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立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时代逻辑。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城乡发展差距仍然较大,2025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虽然已降至2.31,但绝对差距依然显著。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农业生产效率相对较低,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仅为非农产业的1/4左右。事实上,农业不仅仅是近2亿人就业的产业,还蕴藏着广阔的内需潜力。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可以有效撬动数亿人的消费升级,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支撑。进入“十五五”时期,党中央进一步提出要将农业农村从“夯实基础”亟待补上的短板弱项,转变为“全面发力”需要攻坚的重点难点。这标志着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已从“补短板”的被动阶段,进入到“育动能”的主动阶段,成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复杂国际形势、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需要,具有深刻的国际逻辑。纵观世界强国发展史,一个国家要真正强大,必须有强大农业作支撑。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当前,农业再获丰收,农村和谐稳定,同时国际环境复杂严峻,我国发展面临的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越是应对风险挑战,越要夯实‘三农’工作基础”。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农业保的是生命安全、生存安全,是极其重要的国家安全。逆全球化思潮抬头、贸易保护主义加剧、气候变化异常频发,任何一个外部冲击都可能威胁粮食安全。没有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保障,就无法在极端情况下牢牢端稳自己的饭碗。只有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才能提升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在全球竞争格局中把握战略主动。
(二)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空间重构的格局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时代发展大势,提出并系统阐述了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为重塑我国城乡关系、促进城乡共同繁荣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入研究城乡融合发展的客观必然性、演进规律、国际实践与根本路径,也是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核心任务。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从发展阶段来看,我国已具备支撑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物质技术条件。从社会主要矛盾来看,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不仅是补齐农业农村短板、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关键举措,更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来看,只有实现了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国内大循环的空间才能更广阔、成色才能更足。城乡融合发展遵循着内在必然的演进规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的角度揭示了城乡关系演变规律——随着生产力高度发展,城乡关系会由分离、对立走向融合。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乡关系经历了从“协调共进”到“分离对立”再到“一体融合”的三个时期。习近平总书记以深刻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系统把握了城乡关系的演变规律,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两个客观规律”。他明确指出:“在现代化进程中,城的比重上升,乡的比重下降,是客观规律”“不管工业化、城镇化进展到哪一步,农业都要发展,乡村都不会消亡,城乡将长期共生并存,这也是客观规律”。这一科学论断,既承认了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和产业向城市集聚的必然性,又坚持了乡村在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替代的功能定位,消解了“城升乡降”导致乡村消亡的认识误区,为走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道路提供了理论基石。更深层地看,中国的城乡融合发展蕴含着从城乡“对立”到“融合”、从“差距”到“差异”的质变逻辑。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城乡关系的演进并无先例可循,必须依靠自主探索。中国正在走出与西方资本逻辑主导的“农村从属于城市”截然不同的融合道路,构建起融合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城乡融合发展还具有显著的渐进性特征。不同地区城乡融合发展阶段存在差异,要稳妥把握改革时序、节奏和步骤,坚持分类施策、梯次推进。不仅要遵循城乡关系演变的内在规律,也要符合我国人口规模巨大的基本国情。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在于把县域作为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以体制机制创新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第一,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枢纽。要因类制宜,分类型推进;因地制宜,分地区推进;因时制宜,分阶段推进;因特制宜,分特色推进,构建“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发展轴,形成功能互补和布局有序的城乡空间格局。第二,建设城乡统一要素市场,促进要素平等交换与双向流动。持续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第三,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做强县域富民产业,健全合理的产业梯度转移机制和协作发展机制,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第四,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与治理融合水平。加强顶层设计,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绘好城乡一张图、下好城乡一盘棋。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数字“算力”提升城镇“脑力”。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教育集团化办学、县域医共体建设、远程医疗覆盖等,切实补齐农村民生短板。
三、路径: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与一体化推进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
(一)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从“攻坚战”到“制度化”的治理转型
从“千万工程”经验的提出背景、核心经验、主要机制和健全方法论等维度,系统阐释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的深刻逻辑与实践路径,是将乡村振兴从阶段性部署转化为长期性制度,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制度优势,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选择,也是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自主知识体系的有效助力。
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的战略命题是基于我国发展阶段之变、治理任务之变和制度需求之变的深刻研判,是一场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治理转型与变革。乡村振兴是一项需要持续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战略任务。脱贫攻坚之所以能够取得全面胜利,关键在于建立了一套强有力的攻坚机制,五级书记抓扶贫、驻村帮扶、精准识别、精准退出、严格的考核评估等,形成了一套“战时体制”。乡村振兴不同于脱贫攻坚,不是仅以脱贫人口为对象的精准帮扶,而是覆盖全部乡村地区的全面振兴;不是有限时目标的攻坚任务,而是没有终点的持久工程;不是“解决有没有”的生存问题,而是“追求好不好”的发展问题。这一本质差异决定了脱贫攻坚的攻坚机制不能简单复制到乡村振兴领域,必须完成从“运动式”向“制度化”的治理逻辑跃迁。从制度需求看,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第一年。中央明确提出防止返贫致贫的常态化帮扶必须融入乡村振兴的整体制度框架。从政策设计看,提出健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的战略命题,是对乡村振兴战略内在规律的科学把握。对于乡村全面振兴这样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唯有将乡村振兴工作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临时性战役转化为“健全一套机制体系”的常态化运行,不断积小胜为大成,才能真正实现更好支撑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是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的核心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用20多年的持续努力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创造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成功经验和实践范例。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正是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经验来源。第一,“千万工程”经验提供了由点及面、迭代升级的推进范式。这种迭代升级的演进逻辑表明:长效机制的建构不是一蹴而就的制度设计,而是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发现规律、提炼经验、固化制度的动态过程。第二,“千万工程”提供了“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三位一体的系统经验。2024—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将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写入标题和正文,标志着这一经验从地方探索升华为全国性的战略方法论。这种从地方到中央、从实践到政策的经验升维过程,本身就是长效机制如何形成与完善的最好示范。第三,“千万工程”充分体现了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规律性认识。浙江的成功实践表明,只有扎根地方实际、回应农民真实需求、能够自我迭代升级的机制,才是真正有效的长效机制。
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必须在制度层面建构起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机制框架。一是完善责任机制,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机制的核心优势在于它通过党的组织体系将战略意图层层传导至基层末梢,确保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转化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持久政治动力。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实绩导向的激励约束。精简优化涉农考核,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用好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一套表制度,以数据驱动精准评估;通过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闭环,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政策倾斜、资源分配直接挂钩,真正发挥“指挥棒”作用。三是完善要素保障机制,强化多元投入的持续赋能。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参与等机制需要从“攻坚战”模式向“常态化”模式转型。在要素保障机制的建构中,需要特别重视从行政主导转向多元共治的转型逻辑:过去五年集中攻坚形成的帮扶体系,应在过渡期满后转化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的常态化支持格局。四是完善内生动力机制,强化农民主体的激活赋能。长效机制的最终落脚点,是激发乡村自身的内生发展动力。这一机制的根本价值在于它将乡村振兴从“党委政府推着走”转变为“群众自己跑起来”,从而使长效机制获得最深厚的群众根基和最持久的动力源泉。
(二)一体化推进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目标引领下的行动体系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一体化推进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正是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宏大叙事作出的重要战略判断。
一体化推进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需要凝聚共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既要有城市的现代化,又要有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一论述贯通城乡、统揽全局,揭示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完整内涵,深刻阐明了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体化、多维度的系统现代化。首先,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协同推进的统一整体,这就要求必须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协同并进。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将“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列为三大目标,正是对这一内涵的制度化表达。其次,农业农村现代化是“物的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的统一。在中国式现代化理论框架下,农业农村现代化绝非单纯的经济增长过程,而是涉及生产力变革、生产关系调整、主体性重塑的系统性演进。以农民为主体,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本立场。唯有以农民现代化为核心驱动,才能真正破解矛盾,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战略目标。再次,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产业现代化”与“生态现代化”的融合统一。“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这标志着农业发展理念从片面追求产量向量质并举、绿色生态的深刻转型。从大农业观到大食物观,从单一粮食生产到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构建,体现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内涵维度不断拓展。同时,农村现代化不仅是基础设施的现代化,也是人居环境的宜居化和乡村生态的优质化,将传统村落风貌和现代元素结合起来,让乡亲们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同样是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涵。
一体化推进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需要在重点任务上精准发力。一是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为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提供科技支撑。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具体落实以大农业观与大食物观指导乡村产业发展。二是以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目标,引领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十五五”时期是乡村人口分布、村庄形态、城乡关系深刻调整重塑的关键时期,必须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统筹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布局,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三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民稳定增收,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让亿万农民生活越过越好。2025年是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5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的兜底必须是固若金汤的,绝对不能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2026年,是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第一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要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统筹做好外出务工服务保障和返乡就业创业扶持,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渠道和方式,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千方百计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一体化推进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需要统筹处理好多重关系。一体化推进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涉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城市与乡村、政府与市场、发展与安全等多重关系,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做到全面统筹。其一,应在在空间融合中统筹城乡融合。要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机制,破除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保留农村权益之间的制度壁垒。其二,应以产业发展筑牢发展根基、以安全意识坚守发展底线,统筹发展与安全。一方面,以新质生产力激发农业新动能,推动前沿技术与农业生产全过程深度融合,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另一方面,将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接续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统筹好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保障粮食产能的同时守住绿水青山乡土底色。其三,在基础设施建设与乡村治理中实现双轮驱动,统筹软硬建设。从民生小事到治理大政,从乡风文明到和美乡村,唯有软硬兼施,农业农村现代化才能行稳致远。
四、愿景:城乡共同富裕与农业强国
(一)促进城乡共同富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价值归宿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的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我国现代化的本质特征和价值指向。“十五五”时期,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城乡共同富裕,是必须回答好的关乎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和成色的时代课题。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城乡共同富裕,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价值取向。从价值逻辑看,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其成色不仅要看城市高楼大厦,更要看乡村山清水秀、民富村安。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现代化;没有城乡的共同富裕,就不是真正的共同富裕。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和成色,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底座”,是以国家全局带动农民共富的战略性举措。从政治逻辑看,促进城乡共同富裕,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也在农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断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政策,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缩小工农城乡发展差距,既是对农业农村历史贡献的应有回馈,也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彰显制度优势的必然选择。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城乡共同富裕,既要面对现实挑战又要把握好历史机遇。从现实问题看,城乡发展不平衡、农业农村现代化滞后以及农民增收动力不足是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受制于人均资源不足、底子薄、历史欠账较多等因素,我国农业生产效率相对较低、比较效益不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仍需进一步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对薄弱,农业农村仍然是现代化建设的短板。从实践看,“十五五”期间,城乡收入差距总体上呈缩小趋势,但收入倍差仍处于偏高水平,农民增收形势不容乐观。此外,在5年过渡期结束后,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尚在完善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旧艰巨。从历史机遇看,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发力点集中体现在政策体系持续加力、城乡融合制度不断完善以及数字技术赋能不断深化上。“十五五”规划纲要首次将“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与“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系统整合为专章,以协同推进的系统性、整体性解决了以往分领域推进的格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系统部署,为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数字技术与农业生产深度融合、新质生产力快速发展,为农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提供了新的动能。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动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为科技兴农创造了无限可能。
促进城乡共同富裕,必须贯彻系统观念,统筹发展与安全、改革与振兴、政府与市场,不断完善系统化的战略举措体系。一是以县域城乡融合为空间载体,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更好发挥县城连接城市、带动乡村作用,率先在县域内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是个长期的渐进过程,必须稳妥把握改革时序、节奏和步骤,坚持分类施策、梯次推进。二是以壮大县域产业为经济引擎,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作为专章部署,要求立足地方特色资源,把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强调统筹发展“四个农业”,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要求统筹做好外出务工服务保障和返乡就业创业扶持,持续拓宽就业渠道。三是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中央要求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统筹实施,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帮扶政策协同集成,把增强内生动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四是以激活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为目标,引领科技创新和制度改革双轮驱动。农业现代化,关键是农业科技现代化。要统筹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要深化农村改革,规范有序做好农村各类资源盘活利用,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创新优化各类帮扶力量,持续增强乡村发展动力活力。持续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做法在“十五五”时期应更具体系化、更加制度化地延续下去。
(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追求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要“加快补上农业农村领域突出短板,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当前,我国正处于由农业大国迈向农业强国的历史性跨越时期,深入论述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根本遵循、目标框架与保障体系,对于深刻理解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强国的重要论述具有高度的理论创新性和战略引领性,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农业强国道路的本质规定性:既不走西方资本主导的大规模农场化道路,也不能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追求单一效率,而必须走以人民为中心、城乡共生共荣的农业强国之路。中共中央、国务院2025年4月印发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明确了建设农业强国的阶段及目标:到2027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到2035年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农业强国。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必须明确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目标框架。建设农业强国,必须立足我国人口规模巨大、农业资源秉赋不足、小农户长期存在的基本国情,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之路。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强是农业强国的首要标志。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粮食稳产目标与“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的协同路径,标志着粮食安全从追求单一产出规模转向构建产量-产能-生态-增收-多元供给的多维协同体系,体现了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战略升级。农业科技装备强和经营体系强是农业强国的核心驱动力。这表明“十五五”时期,必须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种业振兴、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应用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以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方向,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韧性强和竞争能力强是农业强国的重要标志。《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提出“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这突破了传统农业“保供为主”的局限,将农业纳入现代化产业体系全局谋划,提升农业发展的格局与标准。
五、“十五五”时期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转型
从基础到路径再到愿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框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将这些变化置于“十五五”时期这一关键历史节点加以审视,可以清晰地识别出乡村全面振兴正在经历的若干重大战略转型。
(一)从“攻坚战”到“常态化”:治理逻辑的根本转换
“十五五”时期深刻的战略转型,在于从脱贫攻坚的“战时体制”转向乡村全面振兴的“常态化运行”。这一转型的根源在于治理对象的本质差异。脱贫攻坚针对的是农村贫困人口这一特定群体,有明确的退出标准和时限要求,而乡村振兴覆盖全部乡村地区,是一项没有终点的持久工程,其治理任务也从“解决有没有”的生存问题转向“追求好不好”的发展问题。这一转型的标志性事件在于2026年作为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的第一年,中央明确要求“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这意味着,防止返贫致贫不再是一项独立的、临时的政治任务,而成为乡村振兴整体制度框架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从“补短板”到“育动能”:发展动力的战略升级
“十四五”及以前,“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是“补短板”,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公共服务短板、脱贫攻坚短板。这是一种以“追赶”为导向的发展逻辑。进入“十五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正在从“补短板”的被动阶段,进入“育动能”的主动阶段。这一转型意味着不再仅仅满足于让乡村“不掉队”,而是要激活乡村自身的发展动能,使乡村成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增长极。“育动能”的核心抓手是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促进人工智能与农业发展相结合,拓展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应用场景”。这表明农业不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种养殖业,而是与数字技术、生物技术深度融合的现代化大产业。
(三)从“二元分立”到“融合共生”:城乡关系的深刻重塑
城乡关系正在经历从“二元分立”到“融合共生”的深刻转型。这一转型既是对过去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性超越,也是对“城市扩张、乡村衰败”这一西方现代化路径的中国式突破。“融合共生”的核心要义在于三个转变:一是要素流动从单向转向双向。不仅农民可以进城,城市的资本、技术也可以下乡。二是功能定位从区隔转向互补。促进都市圈乡村发挥功能互补的战略价值,农产品主产区乡村聚焦核心竞争力,生态功能区乡村探索价值转化新路径。三是空间形态从分立转向融合。以县域为单元,构建“县城—中心镇—中心村”的发展轴,在县域率先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从“政策驱动”到“制度赋能”:机制建构的迭代升级
“十五五”时期,乡村振兴正在从“政策驱动”向“制度赋能”转型。其核心特征是将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上升为制度安排,使乡村振兴获得持久的制度保障。这一转型在多个领域业已显现。在防止返贫方面,从“过渡期帮扶政策”转向“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从临时性政策安排走向制度化运行。在乡村建设方面,从“运动式整治”转向“有规划引领、有标准规范、有长效运维机制”的制度化推进。在要素保障方面,从“财政专项投入”为主转向“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并将这一格局通过制度固化下来。
综合来看,“十五五”时期的独特使命在于它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四重战略转型从“启动期”进入“深化期”的关键五年。正如202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所指出的,“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三农”既是“夯实基础”亟须补上的短板弱项,也是“全面发力”需要攻坚的重点难点。这必然意味着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正在走出一条与西方资本逻辑主导的“城市扩张、乡村衰败”截然不同的道路。这条道路的核心特征在于立足人口规模巨大、城乡长期共存的国情,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夯实基础,以城乡融合重构空间格局,以长效机制确保持续,以目标引领明确方向,以共同富裕体现价值,以农业强国展现成果。这既是对过往乡村发展经验的超越,也是对人类现代化进程中城乡关系这一世界性命题的中国回答。
(责任编辑 蔡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