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发布。招募公告在福安市人民政府网、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个人申请。申报人应自本文件发布起15日内填写《福安市特聘渔技员申请表》,并提供1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经乡镇(街道)审核把关后上报水产技术推广股,逾期不予受理。
(三)综合筛选。现场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递交的有关证书、资料信息等,开展综合筛选。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核和应聘资格。
(四)研究公示。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最终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确定最终人选,并签订《福安市特聘渔技员服务协议》。
(五)管理与考核。对特聘渔技员实行合同管理,由福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管理与考核,以工作总结、工作日志、技术培训、咨询指导等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对特聘渔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
(六)待遇。根据福安市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考评结果合格的特聘渔技员每年发放补贴不超过4万元,补助资金由福安市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中列支。
(七)其他事项。招募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募纪律,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情形、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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