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及国务院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力量,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高质量完成碌曲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根据我县农业普查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碌曲县第四次农业普查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县级农业普查临时工作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热爱统计普查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碌曲县户籍(自公告发布之日前转入碌曲县);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之后出生的);
3.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统计、财务、计算机、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4.拥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具有统计调查、普查工作和乡镇工作经验者优先(提供证明材料);
5.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具备一定的数据统计及文字写作能力,能够准确、及时完成普查数据的录入、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以下情形不得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开除公职或党籍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普查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面试、资格审核、公示及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6月2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县统计局综合办公室(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联系电话:0941—6621037
(三)报名资料:
1.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页及本人页复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表内贴免冠二寸彩色白底照片);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面试考核:
1.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县统计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统计学、统计法律法规和农业普查相关业务知识、协调沟通能力等,满分100分;
2.面试要求:应聘人员需携带面试通知单、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时间与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4.成绩确认:考生面试成绩由本人当场签署姓名确认。
(五)资格审核:进入资格审核的人员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费),由县统计局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由县统计局根据面试结果进行择优聘用,聘用结果进行公示后由县统计局统一上报县纪委监委备案。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聘用期为一年(由用人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聘用期满后双方聘用关系自动解除;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协议。
(二)待遇:被聘用人员工资3000元/月(不缴纳任何社会保险、不管食宿),由县统计局落实。
五、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碌曲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碌曲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碌曲县统计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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