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严格落实《衡水市2026年休禁渔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现就2026年我县内陆水域休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作业类型
休禁渔期间,禁止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二、休禁渔时间
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三、休禁渔范围
武邑县所有内陆水域。
四、相关要求
(一)严禁在休禁渔期、休禁渔区内从事非法捕捞作业。对违规捕捞行为,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凡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禁用方法或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负有保护水生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法定义务。广大群众要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渔业资源保护意识,主动抵制、劝阻休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如发现非法捕捞线索,可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或公安机关举报。
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5712211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