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由农参原创(ID:ppnyck)
期数|第85期
总策划|农参研究部
导读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也是实际工作的切入点”。为汲取国内外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经验,助力我国农业品牌建设,农参全新上线“10问读懂”栏目,全面梳理联农带农效果好、市场占有率高、品牌知名度高的特色产业发展之道以及国家级农业项目运营经验。
本期关注“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
本文由农参原创(ID:ppnyck)
期数|第85期
总策划|农参研究部
近年来,国家持续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先后出台一系列重磅政策制度:2018年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2019年出台《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2022年启动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从顶层设计、制度规范、梯次培育等层面,构建起完整的农业品牌目录工作体系。
在此基础上,2025年农业农村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农产品消费实施方案》中明确完善省级农业品牌目录、发布目录品牌消费索引,正式推动品牌目录向消费目录转变,为消费者、采购商、流通企业提供权威可信的优质农产品选购指引,以品牌引领消费、以消费赋能产业,促进农产品优质优价,推动农业品牌价值转化为经济社会效益,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今天,我们就用十个关键问题,带您读懂什么是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
一、什么是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
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是研究制定农业品牌评价标准,依据标准建立国家级农业品牌目录,并对目录品牌进行管理、推介和保护的制度安排,包括标准制定、目录建立、推介扶持、监管保护等内容。建立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旨在引领农业品牌建设,塑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农业品牌,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加快推动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
二、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的实施原则是什么?
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坚持市场引领、协同推进、动态管理等原则,分类别分阶段实施。
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包括哪几类品牌?
包括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目录、企业品牌目录和农产品品牌目录,遵循自愿、公开、公正、公益原则。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品牌征集范围为初级农产品及其初加工产品。企业品牌征集范围为初级农产品的生产及初加工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四、国家对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组织开展品牌目录标准制定、品牌征集、审核推荐、评价认定和培育保护等活动,发布品牌权威索引,引导社会消费。
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进入目录的品牌实行定期审核与退出机制。鼓励和引导品牌主体加快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三品一标”认证等,规范品牌创建标准。结合“三区一园”建设,创新民间投资机制,推动资源要素在品牌引领下集聚,形成品牌与园区共建格局。
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商务、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创品牌、管品牌、强品牌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农业品牌监管机制,加大套牌和滥用品牌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品牌中介机构行为监管,严格规范品牌评估、评定、评价、发布等活动,禁止通过品牌价值评估、品牌评比排名等方式变相收费,严肃处理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构建危机处理应急机制,引导消费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农业品牌诚信体系,构建社会监督体系,将品牌信誉纳入国家诚信体系。
五、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与省级农业品牌目录、中国农业品牌目录有何关联?
第一,以省级农业品牌目录为准入门槛:申报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必须已纳入省级农业品牌目录或省级重点培育范围;已实施农业品牌授权管理,品牌授权使用主体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且至少包括1家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农民合作社。
第二,以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为培优抓手:从省级目录中优中选优,培育一批产业优势领先、市场空间潜力大、文化底蕴深厚的农业精品品牌,重点在渠道对接、媒体宣展、金融服务、海外推广等方面提供支持。
第三,以中国农业品牌目录为最终收录载体:精品培育考核合格后的品牌,择优纳入中国农业品牌目录,正式成为国字号农业品牌,形成省级目录储备→精品培育拔高→国家目录认定的梯次培育体系。
六、从行政层级来看,农业品牌目录体系分为哪几级?
农业品牌目录体系主要按行政层级划分为两级:
国家级目录:即“中国农业品牌目录”,由农业农村部指导发布,遴选全国具有代表性的头部品牌。
省级目录:“农业农村部持续推进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建设,推动各地建立省级农业品牌目录,2025年已有1400多个区域公用品牌、2000多个企业品牌、2300多个产品品牌纳入省级目录重点培育,初步形成上下联动、梯次培育的农业品牌目录体系。
按照政策要求,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应聚焦农业农村部的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和省级农业品牌目录开展农业品牌建设,不再重复性开展省级精品培育工作。
七、关于强化品牌引领、增强消费信心,相关部门有哪些重点举措?
一是加大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力度。研究制定农业品牌精品培育管理规范,深入开展“锻造农业精品品牌”营销宣传活动,推动品牌主体对接主流电商平台和优质供应链,提高品牌影响力、竞争力。
二是强化品牌目录消费引领。完善省级农业品牌目录,提升目录质量和权威性。指导各地发布一批目录品牌消费索引,推动品牌目录成为消费目录,让优质品牌农产品更好对接消费需求。
三是提升品牌营销服务能力。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先行开展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营销服务职能,整合营销服务资源,加强消费市场研究,推动渠道优化升级。
八、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入库准入的基础条件是什么?
1、主体条件:农业品牌所有者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须制定并严格实施品牌授权管理办法,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传承区域人文历史和农耕文化。中国农业企业品牌,须获得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称号之一。
2、品牌条件: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在一个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所有,由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该类品牌由“产地名+产品名”构成,原则上产地应为县级或地市级,并有明确生产区域范围,注重区域公用品牌形象的塑造、推广和保护。中国农业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在有效期内),且商标注册人为品牌所有者,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或制度,拥有品牌标志、标识语等,注重品牌形象与品牌传播。
3、产品条件:品牌产品须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或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之一(在有效期内),具有连续三年(含)以上的市场交易行为。可通过二维码等包装信息进行质量安全追溯。
九、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准入的优先条件是什么?
1、产业基础扎实。依托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国家级示范园区创建。
2、市场开拓有力。品牌产品在国内主要城市及海外市场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3、品牌美誉度强。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品牌或品牌产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农业品牌称号或其他示范称号,以及国际相关奖项或认证等。品牌来自全球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地。
4、创新能力突出。拥有重大技术创新成果,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权,并实现创造新的需求和新的市场。
十、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后的推介扶持
1、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在政策制定、项目建设、规划指导等方面对目录品牌主体给予支持。
2、对目录品牌进行公益宣传,适时开展专用标识授权使用。依托国家或区域重点展会、产销对接等活动进行专题推介。加强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电商等流通渠道合作,开设目录品牌销售专区,促进目录品牌优质优价。
3、加大目录品牌海外营销,支持目录品牌参加国际知名展会,充分利用农业对外合作交流项目,对目录品牌进行重点推介。
4、向社会公众权威发布目录品牌消费索引,发挥市场引导作用,促进品牌产品与市场精准对接。
5、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加大对品牌主体的信贷、保险等支持力度,提供更为便捷的融资渠道和服务。
结语
品牌之道,在于守正,更在于创新。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不仅是一份静态的名单,更是一条动态的“护品牌、强品牌、用品牌”之路。唯有不断夯实品牌根基、激活品牌消费,方能让中国农业品牌穿越周期,历久弥新,在世界舞台上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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