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源远流长的合肥农业———合肥农业发展之前世今生(一)
周允
和合肥城市的发展一样,合肥农业的发展也有着悠久的历史,而且在不同的时期创造着不一样的辉煌。正是因为农业的不断发展,带动了多种经济的兴盛,最终促进了合肥这座古城的发展。
合肥古称庐州,已有2500多年发展历史了。据档案记载,古庐州境内农业、水产、畜牧资源丰富,适宜稻、麦、棉、麻、油料、蔬菜、瓜果等多种作物种植和猪、禽、渔业养殖。
合肥农业发展历史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的楚国令尹孙叔敖主持修建了合肥地区最早的百里蓄水坝———芍陂(今寿县安丰塘),灌溉庐州以北淝河与沛河流域的4万余亩农田;到了东汉末年,庐州境内传入了牛犁耦耕,几十年后中原人民大批南迁庐州,他们利用地势,筑塘兴坝,整地为梯田;三国时期,屯兵于庐州的曹操,则开始围垦造田。
隋唐时期,特别是唐贞观至天宝(627—755年)的120多年间,合肥地区经济比较繁荣,物产也较丰富,稻、粟、麻、茶等都有种植。诗人杜甫曾用“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的诗句来形容当时的情景。
北宋时的合肥,农业有了更大的发展,蚕丝生产比唐朝时更普遍,织造的品种更多。纺织业又从南方输入棉种,布棉因此取代丝、麻,人们的衣着原料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为了扩大耕地,当时的庐州大兴圩田,修筑池塘,蓄水养鱼,巢湖沿岸成为鱼米之乡。水产品不仅作为贡品,而且当时朝廷起征池渔税,可见养鱼的规模较大。公元1011年,江淮之间大旱,午麦不收,于是从江南、福建输入占城稻种。这种稻种产量高、成熟早,使江北的农业得到了较大发展。据史料记载,当时仅巢湖沿岸每年运往京城的粮食就达500万斗。到了南宋以后,巢湖沿岸稻田增多,逐步形成了合肥南部的圩田产粮区和北部丘陵岗地的杂粮产区。
明朝初年,由于朱元璋实行移民免税,鼓励耕织,当时庐州府的经济有了较大发展,人口大增。据《大明一统志》记载:自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至弘治四年(1491年)近百年期间,庐州府人口由36.7万人增至48.6万人,田亩由162.2万亩增至254.3万亩,平均每户田亩由33.8亩增至69.5亩,每年实征赋粮约10万石;值得一提的是,自弘治十五年(1502年)至万历六年(1578年)的76年间,庐州府人口由48.7万人增至62.3万人,田亩由254.3万亩增至680.8万亩,平均每户田亩由69.5亩增至144.3亩,实征赋粮9万石左右、赋银6万两。
清朝初期,特别是雍正和乾隆年间,合肥地区的农业依然有着较大发展,但自清光绪十年(1884年)起,由于清政府鼓励农民广种鸦片,合肥耕地“十居其一”且“地瘠粮减”,再加上晚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和灾害频仍,合肥的农业发展和全国一样衰退式微。
清朝中期至民国时期,合肥的农业发展又有哪些特点呢?
首先,佃农数量比较多。据史料记载,1933年,合肥东、西、南、北等四个乡280户农户中,佃农占70.71%,自耕农占22.14%,自耕农兼佃农占6.07%,地主兼自耕农占0.36%,地主兼佃农占0.72%。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当时土地兼并厉害,不少农民都成了无地的佃农。
其次,土地分配和使用不均。清末民初时,淮军将领周盛传、刘铭传、唐殿奎、张树声等兼并了大量土地,合肥西乡(现肥西县)的周家圩、刘家圩、唐家圩、张家圩共占有45万多亩耕地,占合肥县耕地的13%。而我们所熟悉的李鸿章及兄弟李瀚章、李鹤章,在合肥和周边县也兼并土地250多万亩,仅在合肥东、西、北乡就占有土地近100万亩,占合肥县耕地的近30%。李鹤章为了在长乐乡南圩建李家楼,占地300亩,把本地温姓36户全部赶走。对当时的城北乡土地分配和使用情况的调查显示,自耕农户均7.8亩耕地,自耕农兼佃农户均9.8亩耕地,佃农户均12亩耕地,地主兼自耕农户均114亩耕地,地主兼佃农户均14亩耕地。而在佃农中,仅有15%能维持生活和简单再生产。
最后,农业租税多,农民负担重。据1934年档案记载,合肥乡村租率为每石田产量的50%上下。不少地主还用大斗剥削佃农。合肥东乡(今肥东县)一般租率为每石田产量的40%—60%,农民交给地主地租谷物达4000万斤。当时农业生产条件差,农作物产量低,一般一斗田收粮10—13斗,也就折成200—260斤。生产条件好的农户,一亩能收稻谷20—30斗,折成400—600斤,再加上教育、自治、保安、义款、筑路等地方附加,最后差不多是每石田实际赋税近300斤稻谷,占到每石田收成的12%—14%。
因此,1933年8月,湘、鄂、皖省在上书政府的报告中说:“农民所需耕种各费,罄谷之值,不能抵偿。”到了1943年,“合肥县人口127.4万,耕地47.4万亩,粮食总产1.83亿斤,人均占有粮食143.6斤。”据1947年安徽田赋粮食管理处统计,合肥县产稻210万石,占粮食总产的27.6%;产杂粮(大、小麦)550万石,占粮食总产的72.4%。可见,当时合肥地区以产杂粮为主。
合肥农业的发展,特别是晚清之前农业的发展,与合肥的地理位置有一定的关系。
据《汉书·地理志》记载:“寿春、合肥受南北湖……亦一都会也。”这里的“南北湖”是指合肥南有巢湖,北有瓦埠湖通淮河,南北之潮,俱至合肥,交通很方便。新中国成立后,从合肥故城址出土的郢爰,考古学家鉴定为楚国发行的黄金货币。1957年,寿县出土的鄂君启金节,也表明合肥是楚国的经济要地。当时从楚都寿春,向南至合肥、居巢,乘舟入巢湖,可达长江。仅铭文记载的货物种类,就有稻谷、马、牛、皮革等多种。可见,因为便利的交通,合肥的贸易数量和种类,在很早的时候就已达到相当规模了,这也促进了合肥农业的发展。我们知道,社会的发展从来都不是孤立的,有了农业的发展,才有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它们之间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据档案记载,隋唐时期,合肥通过水路进贡给朝廷的贡品中,就有丝布、绸缎、绢、花纱、麻等。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商业的繁荣。隋唐时期,合肥的南部已经形成新的商埠巨镇。而通过《宋史·食货志》我们可以看到,寿州产瓷器,今长丰县北部有大量瓷土和窑址,表明当时的陶瓷业已有发展。宋代在庐州、寿州、和州设有官办的贸易榷场,贩运盐、铁、茶等物资。因此,当时的庐州城外沿金斗河北岸形成了大商埠。
明代时的合肥更是巢湖流域的经济中心。据档案记载,巢湖沿岸盛产粮油、棉花、蚕桑、竹木、桐油、茶、麻、皮革、牛、羊、猪、家禽等农副产品,大别山区的竹木、皮毛、山货经庐州转运各地。庐州又是南北漕运的转输地,江淮各县的赋粮和物资,通过庐州运往京师。庐州商业也极为兴旺发达。所以,清嘉庆《合肥县志》有这样的记载:“谷米之出入,竹木之梄泊,舟船经抵县桥,或至郡邑署后,百货骈集,千樯鳞次,两岸悉列货肆,商贾喧阗。”可见当时的合肥金斗河沿岸街市商铺林立,主要经营皮毛、绸缎、粮油、金银首饰等商品,开办茶馆、当铺、钱庄等行业。
作为第一产业,农业的发展,自然会促进手工业和商业等多种经济形式的兴盛,从而加快全域经济快速发展。
参考书目:《合肥概览》(1987年)、《合肥市志》、《汉书·地理志》等。
来源 | 合肥文史
编发 | 市政协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