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无人机飞手、农业从业者注意啦!
🚨北京的无人机飞手、农业从业者注意啦!《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明起正式施行!别等罚单来了才后悔,现在就弄清楚规定,别踩红线!
近年来,来无人机在各行各业应用都越来越广泛。本规定的发布使无人机的管理更加规范化。
该规定明确北京市行政区域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所有室外飞行活动均需提出申请;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规定明确可以为有需求的飞行活动划定专门飞行场地。
规定明确禁止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破解其系统;不得向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出租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禁止运输、携带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现有无人驾驶航空器完成实名登记和信息核实的,由所有者携带的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现有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完成激活并在UOM平台进行实名登记。同时在此基础上,应当自规定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公安机关报备完成信息核实。5月1日后,如果用户想要在线上平台购买无人机,只能寄往北京之外的地址。北京全域内禁止禁止销售、出租无人机。
🌾这一规定对农业也有重要影响。
🌾近年来,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农业植保、播种、投饵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规定》将农(林)业生产需要纳入特殊保障范围,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具体办法,从机型范围、作业空域、飞行管理等方面明确操作细则。
🌾北京市用于农业生产的无人机使用及审批要求如下:使用条件与限制技术参数:农用无人机需满足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30米、平飞速度不超过50千米/小时、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150千克,最大飞行半径不超过2000米等要求,且必须专用于农业植保、播种、林业防治等生产作业。
🌾作业空域:六环路以内严禁农业作业飞行;六环路外需在相关部门预先配置的空域内作业。
🌾特殊保障通道:因农业生产需要,经公安机关等部门安全评估后,可申请购买、运输和存储无人机,但飞行作业仍需单独申请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