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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

  • 2026-11-01 17:24:01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宣贯解读

当前正值“三秋”农业生产的关键阶段,为预防、减少和遏制农业机械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农业机械事故的发生,现宣贯解读《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农办机〔2025〕1号),请我县农机大户、农机手重点关注。

一、新判定标准制定政策依据

新判定标准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旨在防范群死群伤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农机事故,推动安全管理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新判定标准对隐患情形作出量化调整和责任细化,自2025年1月9日起施行,2022年试行版(农办机〔2022〕7号)同时废止。

二、农机重大事故隐患的四大核心情形

(一)违规载人与超限超载

具体条款: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违反规定载人10人以上的,以及超限、超载100%以上的。

风险表现:超员可能导致车辆失衡,超载可能引发制动失效、侧翻或爆胎,此项风险尤其常见于农忙时期违规运粮等。

(二)作业现场人员超员

具体条款: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作业过程中,10人以上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

风险表现:农机的高速旋转刀片、移动机械极易造成人员碰撞或卷入事故,农机作业现场无关人员须清场。

(三)关键安全部件失效未整改

具体条款: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单位或相关个人未履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职责,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消除在用农业机械制动或转向系统失效、主要安全防护部件缺失等风险隐患的。

风险表现:农机所有单位或个人未及时修复制动/转向系统失灵、防护罩缺失等安全隐患。

判定方法:一是进行制动测试:通过轻踩刹车检查农机有无减速或停车后溜坡情形;二是进行防护检查:查看农机旋转部件(如传动轴、刀片)防护罩是否安装完整。

(四)复杂情形的综合论证

具体条款:对于情况复杂,难以直接判定是否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各地农业机械化管理部门可以商请有关部门或者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研究论证后综合判定。

判定方法:新型农机设备、特殊作业环境(如坡地收割)等情形下难以直接判定时,由地方农业部门组织专家论证。

三、落实新判定标准的执行要点

(一)农机所有人、农机手做好自查

1、按期年检牌证农机(行驶证1年1检),持证驾驶牌证农机(驾驶证6年1换),定期参加农机安全培训。

2、每日作业前检查农机刹车制动、转向、轮胎气压、灯光等系统,检查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整有效。

(二)农机作业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

1、不得违规载人,不得超限、超载驾驶农机运粮,不得无牌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得拼装改装农机。

2、配备充足照明设备,粘贴反光标识,农机手与作业辅助人员可穿戴反光背心,保障夜间作业及转移安全。

3、农机手与作业辅助人员须注意衣着头发,盘发戴帽,检修农机须停机,避免机械缠挂风险。

4、农机作业现场须清场作业,及时劝离捡拾作物等无关人员离场;做好作业前现场勘察,规划好作业线路、做好电线杆、田埂、水渠、树木等障碍物规避。

5、农机转移行经堤坝、涵洞等特殊路段须先勘查,转移途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安全是农机现代化发展的基石,请我县农机大户、农机手及时发现并排除农机安全生产各类隐患,确保“三秋”期间农机作业安全顺利!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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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肥西月月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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