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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张家口市禁渔期通告

  • 2026-10-31 00:27:31
张家口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张家口市禁渔期通告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切实加强禁渔期管理,严厉打击禁渔期各类渔业违法行为,有效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河北省渔业条例》,现就2026年张家口市落实内陆水域禁渔制度通告如下。

一、禁止作业类型

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类型。

二、禁渔时间

禁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怀来县官厅水库属于跨界水域,禁渔期时间为4月1日0时至8月15日24时)

三、禁渔范围

全市除养殖坑塘外所有内陆水域。

四、相关要求

(一)对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从事捕捞作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北省渔业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2号)第三条规定,存在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禁用方法或者禁用工具捕捞等情形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渔业资源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行为。若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张家口市农业农村部门举报电话:

0313-2012938、5907610

特此通告。

张家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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