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购机户:
为规范文水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兑付管理,保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按照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4月17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会议精神、《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督促函》文件要求,现对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但未办理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作废处理,符合作废条件的补贴申请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针对此次作废的补贴申请,相关购机户可于2026年5月15日以后重新提交申请,重新申请后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补贴手续,逾期不办理将再次按规定作废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申请作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