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经济的持续爆发,带动宠物药品市场进入高速增长期,但与之相伴的网络违规售药、标签夸大宣传、诊疗环节用药失范等乱象,不仅扰乱行业秩序,更直接威胁宠物生命健康与各方的合法权益。2026年4月23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正式印发,于4月21日作出的《2026 年规范兽药使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下称《方案》),将宠物兽药领域列为全年整治核心范畴,从生产、销售、诊疗三大核心环节划定合规红线,同步出台行业纾困引导举措,更明确了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强监管模式。
本次整治已列入国务院202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可见并非阶段性的“一阵风”检查,而是贯穿全年、覆盖全链条的行业合规整顿。作为长期深耕宠物领域法律实务的从业者,笔者结合《兽药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对《方案》核心内容进行拆解,为宠物药企、线上经营者、宠物诊疗机构及广大宠主,提供可落地的合规指引与风险提示。
生产环节是宠物兽药合规的源头,本次《方案》直击行业长期存在的标签违规、贴牌代加工、假劣药擦边球三大顽疾,划定了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
《方案》明确将宠物驱虫药列为重点整治品类,重点纠治三类违规行为:
1、兽药生产企业擅自变更已批准的标签样式、使用未经审批的标签说明书内容;
2、在包装上印制超出规定适应症、功能主治的暗示性图案与文字等夸大性表述;
3、是擅自修改商标标识样式,突破审批范围进行包装设计。
此中需要警惕的是行业普遍存在的“贴牌代加工”风险。《方案》明确将“擅自变更批准的标签样式为他人生产兽药”列为重点纠治对象。实务中,不少持证A企业为B品牌代加工宠物药品,直接套用包装与标签样式,而该标签并未经过农业农村部门审批,这种情形下,委托方与受托方将共同面临合规风险。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此类行为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再次违规的,直接按照生产、经营假兽药处理。
针对宠物市场乱象频发的“非标产品”,《方案》给出了明确的违法界定,三类产品将被全面清退查处:
1、以中药材为主要成分、标示为饲料原料或饲料添加剂,却标注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功效的产品,比如 “宠物天然草本消炎药”、“宠物专用感冒灵” 等套用饲料批号的产品,明确纳入假兽药查处范畴;
2、未取得合法进口兽药注册证书,通过跨境电商、个人代购等渠道流入市场的境外宠物药品;
3、标示 “仅限科研用”“内部使用” 的兽医体外诊断制品等未经审批的兽药产品。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生产假兽药的,将被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渠道是宠物药品销售的核心场景,也是本次整治的“主战场”。《方案》针对线上兽药经营的资质门槛、监管模式作出了刚性规定,彻底终结了行业内“无资质带货售药”的灰色地带。
《方案》再次重申,在互联网上经营兽药,必须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或《兽药生产许可证》,无资质不得开展任何兽药销售活动。以下四类行业高频违规行为,被列为重点查处对象:
1、无资质销售兽药:比如各类 “宠物生活馆”“宠物健康咨询” 账号、宠物博主,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电商店铺、直播间、微信社群等渠道销售宠物药品;
3、超出经营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最常见的情形是持有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却违规销售宠物疫苗等兽用生物制品;
4、使用伪造、骗取的虚假经营资质开展销售,此类行为一经发现,直接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二)监管模式:线上监测 + 线下核查,实现闭环执法
本次整治彻底打破了“线上线下监管脱节”的漏洞,明确要求采取“线上监测+线下核查”的全流程执法模式。监管部门将对电子商务平台、直播平台、自建网站、微信社群等全线上场景开展常态化主动监测,一旦发现违规线索,立即转入线下实地核查,固定证据后依法查处,实现“发现-核查-处罚”的闭环执法,不存在线上违规“法外之地。
宠物医院、动物诊疗机构是兽药使用的终端环节,也是本次全链条整治的核心抓手。《方案》针对诊疗环节的用药乱象,划定了清晰的合规要求,直接关联执业兽医的执业资格与诊疗机构的经营资质。
《方案》明确,诊疗环节重点纠治 “超范围、超剂量、超时限” 的 “三超” 用药行为。实务中,部分执业兽医为追求疗效,未经剂量调整将大型动物用药品用于小型犬猫,或超出药品批准的适应症范围用药,均属于本次整治的违规情形。
1、宠物诊疗中普遍存在的“人药兽用”行为,本次将被严肃查处;
3、未严格落实休药期要求,即便宠物多不作为食用动物,休药期制度仍需严格执行。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违规使用兽药的,将被责令立即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方案》将处方药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列为整治重点,明确要求宠物诊疗机构必须做到:只有执业兽医方可开具兽药处方,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兽医处方方可调配、销售,严禁向无处方的宠主直接销售处方药。
同时,诊疗机构必须严格、完整做好用药记录。在此特别提示,用药记录不仅是合规要求,更是发生诊疗纠纷时,诊疗机构证明自身诊疗行为合规、无过错的核心法律证据,缺失用药记录将直接导致诊疗机构在民事诉讼中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方案》特别强调了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等重点品类的追溯管理。宠物诊疗机构日常使用的麻醉药、抗生素等药品,必须确保兽药二维码可扫码追溯,经营环节严禁出现追溯信息上传虚假、不完整、不及时,以及不录入终端销售信息的行为。
本次整治并非只“堵”不“疏,《方案》针对宠物临床长期存在的“用药难、合规药少”的痛点,出台了三项针对性的引导举措,为合规经营的市场主体释放政策红利。
第一,建立宠物临床急需药物清单制度。由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制定发布宠物临床急需药物清单,列入清单的品种实行优先评审,同时优化注册资料要求,鼓励人用药品转化注册为兽药、支持已上市兽药增加靶动物或适应症。这一举措将从制度层面破解宠物临床“无合法药可用”的困境,获批的急需兽药还将纳入诊疗专家共识、动物诊疗保险等体系推广使用。
第二,出台官方合规指引与专项培训。由中国兽药协会组织制定发布《兽药网络经营与购买兽药合规指引》,为线上兽药经营者、电商平台提供明确的操作规范;由中国兽医协会面向执业兽医开展规范用药专项培训,为诊疗机构提供标准化的合规指引。
第三,开放官方兽药真伪查询通道。《方案》明确引导兽药购买者使用 “农业农村部政务通”APP中的兽药查询功能,通过扫码核实产品真伪。广大宠主在购买宠物药品后,可通过该官方工具直接验证产品合法性,既能规避假药风险,也能形成社会监督,倒逼行业合规升级。
本次专项整治贯穿2026年全年,各环节市场主体需严格对照时间节点,提前完成风险排查与合规整改,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1、部署安排阶段(2026年4月):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完成整治任务部署,市场主体需在此阶段完成新政学习与初步风险自查;
2、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5月-11月):监管部门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此阶段为执法高发期,市场主体需完成全部合规整改,杜绝违规行为;
3、总结推广阶段(2026年12月):固化长效监管措施,推广合规经营典型经验,行业监管将进入常态化阶段。
2026年8月15日前: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阶段性整治情况,期间将开展阶段性执法检查;
2026年12月15日前:相关行业协会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2026年12月20日前: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年度整治情况,完成全年执法闭环。
本次专项整治,是宠物行业从“野蛮生长”向“合规化发展”转型的关键节点,违法成本显著提升,整治行动由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市场监管、公安、药监等多部门联合执法,违规行为不仅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涉嫌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针对不同市场主体,提出核心合规建议:
宠物兽药生产企业,核心是严守审批边界,立即全面排查标签说明书与批准内容的一致性,杜绝未经审批的贴牌代加工行为,严禁生产套用饲料批号的 “擦边球” 产品,从源头规避假兽药法律风险。
线上兽药经营者,核心是守住资质底线,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立即停止所有兽药销售行为;持证经营者需全面排查经营范围,严禁超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完善兽药追溯信息录入,杜绝挂靠、出租资质等违规行为。
宠物诊疗机构,核心是规范执业行为,立即叫停“人药兽用”、“三超”用药等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处方药管理制度,完整留存处方与用药记录,完成重点药品的二维码追溯全覆盖,同时组织执业兽医参加规范用药培训,提升合规执业能力。
广大宠主,建议通过持证合规渠道购买宠物兽药,使用官方渠道查验产品真伪,就诊时选择正规动物诊疗机构,主动索要处方与用药记录,既保障宠物的用药安全,也能在发生纠纷时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行业的长远发展,从来都离不开规范的监管与合规的底线。2026年的这场全链条兽药专项整治,既是对行业乱象的全面净化,更是对合规经营主体的制度保护。距离5月集中整治启动已时日无多,各环节从业者唯有立即对照新政排查风险、补足合规短板,才能在行业规范化发展中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