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1亿元!2026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启动创建工作
农业农村部“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的实施背景与创建要求
“十四五”以来,中国渔业发展核心逻辑已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环境友好”。根据《“十四五”全国渔业发展规划》硬性指标,到2025年,水产养殖尾水排放须得到有效管控,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面积占比将达65%以上。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主要支持纳入国家规划的重点项目以及促进渔业安全生产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方面,支持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的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业尾水达标治理,智能水质监测与环境调控系统配备等方面。作为指导全国渔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文件,明确以县域为申报单位,聚焦水产养殖业现代化和生态友好发展,通过中央财政分类分档支持(每个试点0.8亿~1亿元 ),重点提升养殖基础设施、苗种生产能力和服务保障体系。试点区域需满足东、中部地区养殖面积≥2万亩且产量≥1万吨、西部地区面积≥1万亩且产量≥3千吨的规模要求,并确保《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及养殖证发放完备。一、申报对象
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由县级人民政府申报。
二、补助标准
通过竞争择优纳入项目范围的地区,中央财政给予补奖支持,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1亿元,第一年安排补助资金5000万元左右。中央财政补奖资金重点用于相关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新建、改造和整治维护,原则上70%以上资金用于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和水产苗种生产能力提升;池塘养殖补助标准中东部地区不超过3000元/亩,老区苏区参照西部地区不超过5000元/亩;工厂化养殖和水产苗种生产补助比例不超过其项目总投资的30%。3年内中央财政资金已支持的建设内容不予重复支持。
三、申报流程
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材料,上报至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业农村局;由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业农村局汇总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还须对县级申报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试点项目出具推荐意见。
四、任务要求
核心建设任务包括:①改造池塘及工厂化养殖设施,强化尾水循环处理与物联网系统建设,禁止主养水面光伏项目 ;②升级苗种场设施,推广精准投喂、水质监控等技术,开展亲本培育 ;③完善水产品质量快检、疫病防控及智慧监管平台,延伸冷链物流、品牌建设等产业链 。具体资金使用:要求70%以上投向基础设施和苗种生产,池塘补助东、中部≤3000元/亩,西部≤5000元/亩,工厂化项目补助比例≤30% 。1.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与尾水治理项目
核心内容:对集中连片(不低于1000亩)的传统养殖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配套构建“生态沟渠-沉淀池-曝气池-人工湿地-净化池”的尾水处理系统。适用场景:长江、黄河流域及主要湖泊水库周边的大宗淡水鱼(鲢、鳙、鲤、鲫、草鱼)主产区。是当前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旨在从源头片区解决面源污染问题。2.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升级项目
核心内容:推广应用密闭式循环水系统,集成微滤机、蛋白质分离器、生物滤器、紫外/臭氧消毒等装备,使水体循环利用率达95%以上。适用场景:沿海地区的鲆鲽类、鮰鱼养殖,内陆水资源紧缺地区的名优品种(如鲈鱼、鳜鱼)集约化养殖。3.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推广项目
核心内容:在同一海域,科学搭配投喂性鱼类(如石斑鱼)、滤食性贝类(如牡蛎)、大型藻类(如海带),形成立体生态养殖系统,实现营养物质级利用。4.渔农综合种养深化项目
核心内容:在“稻渔综合种养”基础上,推广“渔-菜共生”、“渔-稻-菌”等多元复合模式,并建立区域性种养废弃物(如塘泥、秸秆)集中收集与资源化处理中心。适用场景:两湖、安徽、黑龙江等水稻主产区及城市近郊渔业区。免责声明:仅用于学习交流,并不用于商业用途。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及设计图片,所有转载的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知识归该权利人所有,我方不对相关图片内容享有任何权利。如不慎侵犯您的权益,请后台联络,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