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18条措施 助力农业农村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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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低空经济决策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全省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近日正式印发《关于促进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文件聚焦农用无人机产品升级、应用场景拓展、服务主体培育、基础设施建设、低空与智慧农业融合、安全规范发展六大核心方向,推出18条专项扶持政策。《若干措施》明确发展目标:到2030年,全省农用无人机保有量稳定在4万台以上、作业覆盖率超50%,赋能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建设,释放农业新质生产力,为农业农村现代化、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筑牢支撑。一、提质赋能,提升农用无人机产品适配能力
- 支持生产企业优化装备性能,强化载荷、续航、精度与地域适配性;在南京、苏州、盐城等地布局建设3个以上农用无人机熟化应用试验场,保障产品田间实测与性能验证。
- 完善无人机检测鉴定、认证检验体系,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指导产销企业健全售后服务网络,落实“三包”政策,做好操作培训、设备维修、零部件更换等配套服务。
- 推动科研院所与龙头企业组建省级农用无人机产业发展联盟,搭建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平台;攻关适配低空作业的农资物料,研发配套专属栽培技术,革新现代农业生产模式。
二、场景深耕,拓宽农业农村低空多元应用
- 制定年度场景培育计划,强化要素保障,梯度推进农业农村低空经济应用落地。
- 丰富低空+农业生产场景,统一植保、施肥、播种、投饵、吊运等作业标准,覆盖农田管护、渔业养殖、果园授粉、农资运输、乡村应急救灾等领域,逐年提升无人机作业覆盖范围。
- 拓展低空+乡村治理场景,赋能耕地管控、河湖巡查、秸秆禁烧、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监管、道路安全排查等乡村精细化治理工作。
三、培优壮体,培育专业化低空服务市场主体
- 重点培育约100家集生产服务、方案咨询、技术培训、数据处理于一体的综合性低空经济企业,壮大约5000家专业化无人机农事作业服务组织。
- 落实农机购置、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将农用无人机全面纳入补贴范畴,实施“优机优补”。
- 探索依托无人机飞行大数据,精准核算、发放农事作业补贴。
四、筑基强链,完善农业农村低空基础设施
- 依托实景三维江苏搭建涉农无人机时空数据底座,划定合规飞行作业空域,优化空域申请流程;补强边远区域通信信号,依托北斗导航体系,提升无人机精准定位、动态监管与协同作业能力。
- 依托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统筹建设无人机机巢、起降平台,布局专用充电桩、储能设备、充换电站及移动补能设施。
- 储备申报低空经济重点项目,借力省级、国家级农机研发、低空创新平台政策,攻关无人机短板技术,夯实产业硬件基础。
五、数智融合,打造低空+智慧农业发展样板
- 出台省级农用无人机数据交换标准,打通无人机作业数据与“苏农云”平台壁垒,实现数据实时传输、共享共用、分析赋能。
- 发挥无人机农情监测优势,采集长势、病虫害等核心数据,融合卫星遥感、地面物联网、智能农机多源数据,赋能智慧农场、牧场、渔场建设,提升农业科学决策水平。
六、守牢底线,保障低空经济安全有序发展
- 落实国家无人机飞行管理相关法规,规范操控员培训考核与证照发放;将无人机操作、维修、科学用药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年均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超5000人次。
- 支持涉农高职院校开设低空经济相关专业,培育高技能实操与维修人才;纳入“江苏工匠”职业技能竞赛,激发行业从业活力。
- 强化飞行作业常态化监管,严查无证飞行等违法行为;出台省级安全作业指引,防范安全事故,稳妥处置农事作业纠纷与损失理赔。
- 鼓励保险机构丰富农用无人机专属保险产品,优化保障责任与费率,构建产业风险防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