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引导动物放生活动的通知》要求,3月19日,市农业农村局水产发展中心、市民宗局、通川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前往通川区西圣寺等地开展宗教界规范放生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现场解读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生物安全法》《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了解了寺院放生鱼苗品种、采购来源、放生地点和频次。

工作人员指出,“增殖放流”并非简单将鱼放入水中,而是一项严谨的生态修复工程,当前正值全市境内天然水域全面禁渔期,宗教界开展规模性放流活动,一是做好提前报备,提前向当地县级以上渔业部门报告种类、数量、时间地点等,并接受监督;二是苗种来源可靠,应到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并具备资质或审查合格证明的苗种生产单位采购鱼苗放生,防止放流过程中鱼苗不适应河流水生环境;三是做到运输安全,采取防撞、充氧、恒温等科学包装方式,减少鱼苗在运输过程中因碰撞受伤的风险,确保存活率,真正把宗教界的善举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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