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春耕备耕的紧要节点,为贯彻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关于农业保护的重要精神,促进农业生产秩序稳定与粮食安全,3月10日,省农业农村厅驻中兴村工作队结合工作职能,开展了一场主题为“普及种子法,护航农业兴”的普法宣传活动,为广大种地农户送去法治关怀。
活动现场,工作队向农户们普及《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知识,并宣传了最近中央发布的2026年一号文件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主要内容,将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转化为生动形象的语言,巧用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向农户科普在面临种子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质量问题时的应对之策。
针对往年农民选种经验化、维权意识薄弱等问题,工作队向农民重点讲解了种子选购“三要”法则:要认准持证门店,选择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信誉良好的正规商家,警惕流动商贩以科技宣讲名义兜售种子;要选购规范包装的适区适种种子,合格种子必须标注品种名称、生产商信息、质量指标等13项法定内容;要善用法定权益,明确农民自主选种权受法律保护,购种时需索取载明品种详情并标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监制”的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
“以前全凭经验选种,难免会有差错。现在懂了看包装、查证照这些门道,心里踏实多了。”中兴村45岁农民王满城在培训后表示。工作队还提醒,购买种子后务必要留存包装袋、标签及销售凭证,如发现质量问题,可凭完整证据链向县农业农村局投诉,经专业机构检测鉴定后,可依法索赔经济损失。
活动中还设置了现场答疑环节,针对农户提到买到假水稻种子导致产量锐减,如何维权等问题,工作队给予专业细致解答,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当天,现场解答农户关心的各类种子问题10余个,成功营造出浓厚的“办事依法、遇事找法”法治氛围。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春耕备耕工作做好有力保障。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驻中兴村工作队将继续探索种子普法新路径,让宣讲内容更接地气、宣传方式更加灵活多样,充分释放种子法治宣传教育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效能,筑牢涉农知识产权保护屏障,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责编:张桐睿
审核:李昕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