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对照自查:务必参照《渔业船舶安全自查表》和隐患排查示范课方法,对渔船开展“地毯式”自查,以视频、照片形式记录,并在排查簿上签字确认,及时发送给所属基层渔船管理组织存档。
重点渔船额外核查:载员10人及以上渔船的通导和救生设备还将接受一定比例的专项核查;长期在海上生产的渔船,除了自查外,还须回船籍港接受一次专项隐患排查,请提前做好准备。
隐患整改不拖延: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严禁“带患出海”。对被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务必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规范线上报告:所有渔船进出港必须通过“浙渔安”应用如实、及时填报信息,不得虚假报告、隐瞒不报。
配合港口抽查:春雷行动期间,相关部门将结合渔船进出港情况统筹监管力量组织登船集中抽查。进出港时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核对报告信息与实船人员、物资。
杜绝违规行为:多次违反进出港报告规定、提供虚假信息的渔船,将被依法责令停港整改,请大家自觉遵守,避免影响生产。
严禁违规改装:不得擅自改变渔船设计用途和作业方式,比如刺网渔船不能改装为张网、双桁杆拖虾渔船,无囊围网不能违规改装为三角虎网,违者将被依法处罚并责令整改。
远离“三无”船舶:不驾驶、不配合 “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作业,主动配合渔业、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的“清港行动”,共同维护港内秩序。
外省籍渔船守规矩:长期靠泊我省渔港的外省籍渔船,需主动配合建立动态信息档案,接受港内登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航整改,不得擅自出海。
紧盯天气预警: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寒潮、春雾等恶劣天气信息,春季海上风险高,遇不良天气坚决不出海,已出海的及时返港避风,不抱侥幸心理。
重点渔船严管控:双桁杆拖虾渔船、长期异地停泊渔船、租赁渔船等重点船舶,要严格遵守动态管控要求,加强自我防护。
规范港内停泊:渔船返港后按规定有序停泊,不占用主航道,不违规装载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防盗、防碰撞措施。
配合应急管控:及时关注风险提示,积极配合重点海域、重点渔船的安全管控工作,配合做好后半夜值守点验工作。
用好应急工具:熟练操作通讯设备,牢记海上求助电话(12395、95166),应急设备(如救生筏、灭火器)要放在易取位置,定期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
参加培训提技能:积极参与船东船长船员全覆盖培训,认真学习渔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排查方法,提升风险识别、隐患处置和应急自救能力。
春节是阖家团圆的日子,安全生产是幸福的前提。希望大家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春雷行动”各项工作,不违规作业、不冒险出海。让我们共同筑牢海上安全防线,平安过节、顺利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