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提高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顾吾浩
乡村振兴的核心是产业振兴,产业振兴的关键在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指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农村生产经营活动的核心载体,是激活乡村资源要素、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力量,也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主体。
当前,本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稳步增长、类型不断丰富,但仍面临规模偏小、活力不足、发展不均等问题。要实现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必须把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摆在突出位置,通过精准施策、系统培育,让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沃土中蓬勃生长,为乡村振兴注入持久动能。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和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在国家持续出台的政策扶持下,本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总量增长、结构优化、活力提升的良好态势,成为乡村产业发展的核心支撑。
从数量规模看,2025年,全市家庭农场达到3084家,经营土地总面积51.69万亩,户均经营规模167亩,其中从事粮食生产的占家庭农场总数95%;具有一定规模、运营规范的农民合作社有1965家,合作社成员4.01万人,带动非成员农户8.24万户,经营土地面积80.73万亩,其中从事种植业的占82.95%,年经营收入75.19亿元;各类龙头企业311家,实现年销售收入4118.58亿元,利润总额达48.95亿元,出口创汇10.42亿元,上缴税收147.84亿元。
从发展质量看,主体类型从传统种养向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多元业态延伸,以种源种业、智能农业、电商+基地、创意农业等一批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正在崛起,城市资本和返乡创业正成为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新生力量。
从政策成效看,通过强化服务和扶持,营造经营主体发展的良好环境。本市通过落实农业农村部“千员带万社”的行动要求,服务于农业经营主体对数字农业、品牌营销、财务金融等社会化服务的共性需求,在有关区试点设立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通过信息化赋能,实现了家庭农场、市级合作社、市级龙头企业等信息数据的汇集和共享;通过优化财政金融协同,推进“政银保担”四方合作机制,建立白名单库,重点向农业经营主体配置金融资源,有效化解了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尽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与乡村振兴的现实需求相比,还存在诸多短板,制约着主体活力释放和发展质量提升。主要表现在:
一是主体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弱。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小农户和小型经营主体为主,多数主体缺乏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能力。同时,主体多数集中于种养环节,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面对市场价格波动、自然灾害等风险时,往往面临“小而散、散而弱”的困境。
二是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瓶颈突出。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存在轻资产、缺抵押、财务不规范等问题,导致融资门槛高、成本高,资金短缺成为制约主体扩大生产、转型升级的首要障碍。
三是缺乏合适人才,发展内生动力弱。现代农业需要现代化专业人才,但是目前农村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稀缺,多数小农户仍依赖传统经验生产,难以适应市场多元化、高端化需求。
四是产业链条松散,协同发展能力不足。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间缺乏有效联动,小农户与合作社、企业间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部分合作社存在“空壳”现象,未能真正发挥联农带农作用,难以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导致产品竞争力弱、溢价空间小。
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的对策路径
“十五五”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快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要“提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发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因此,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战略决策。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主体自愿、协同发力”的原则,以“扩总量、提质量、强活力、促协同”为核心目标,构建“多元培育、分类施策、要素支撑、利益共享”的培育体系,让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各尽其能、各展其长,形成乡村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为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一是以多元共生、利益共享为根基,提高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并非简单的土地与资本的叠加,而是建立在多元主体协同共生、利益合理共享、同业功能互补的经营生态体系之上,这是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首要前提。要通过土地流转、规划调整、跨区域合作等途径,解决土地细碎化经营问题,促进小农户和家庭农场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以适应都市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但是,上海人多地少,城市化程度高,单个农业经营主体不可能以过度扩张土地面积形成规模经营,而必须在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实行“提内涵、拓外延”,打通每一个生产环节,形成从田头到餐桌无门槛的全产业链经营,才能适应农业现代化、集约化的需要。因此,要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在生产环节上灵活性与精细化优势,农民合作社在“联农带农”、组织服务方面的优势,农业企业在资本、技术、品牌和对接市场上的优势,通过建立合作联社、产业联盟、托管经营等合作机制,以利益共赢为纽带,形成“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的联动模式,使小农户、小经营主体融入现代农业大生产、大市场,实现产加销分工协作和一体化,形成产业集约化经营的闭环和合力,避免同质化竞争,从而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整体效率。
二是以农文旅新业态为赋能,提高农业经营主体价值溢出效应。
农业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初级产品的生产,更蕴含于加工、流通、休闲、旅游、观光、养生、文化等衍生环节。推动农业新业态和农文旅融合发展,是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增强农业经营主体竞争力的核心路径。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具有人流、物流、资金流等外源性优势,也具有城乡融合发展最大的叠加效应以及农耕文化、田园风光带来的美学价值。实践证明,农业观光、乡村旅游、乡村民宿、文化创意、养生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对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应。
随着我国内循环消费拉动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对外开放旅游政策的落地,上海将成为国际化旅游城市。今后三十年,是上海农村发展第三产业的黄金期。农业经营主体在实现转型升级时,必须改变传统种养业囿于初级农产品的生产方式,要把培育农文旅结合的新产业、新业态作为重要的发展方向,才能重塑和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溢出效应。为此,要推进“文艺赋美乡村”,丰富农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乡土文化、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保护,深入挖掘上海农业农村的历史文化、生态价值、美学价值,进一步开发文创经济、乡村旅游、养老服务、研学教育等新业态,举办各种农业农村节庆活动、丰收市集,发展“村咖”“村创”“村超”等新赛道,形成都市乡村“小而美”“新而特”的农文旅深度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吸引国内外游客到上海农村旅游观光购物。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要按照大食品观要求,依托现代科技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动农产品深度加工,促进农业与食品加工、医疗康养等跨界联合,把都市现代农业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复合型产业,提升衍生产业的价值溢出效应。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的渠道和方式,完善公平分享产业发展的收益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是以资源要素集聚为途径,提高农业经营主体市场竞争力。
长期以来,城市对农村资源形成“虹吸”现象,致使农业领域面临要素流失、配置低效等问题。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竞争力,必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政策,在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中,促进优质要素向农业集聚,优化要素配置效率。
资本要素方面,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农业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传统信贷往往难以满足需求。要贯彻落实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的精神,加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力度,强化财政精准支持,市、区两级可设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规范发展、能力提升的行动。对制度健全、运行规范、业绩显著的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投入应予倾斜。努力创新金融产品,发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拓宽抵押物范围,推广农业订单、仓单、应收账款、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进一步优化农业保险,开发更多特色农业保险品种,推动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变,降低主体经营风险。同时,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合作、入股、独资等多种方式进入农业领域,投资冷链物流、数字农业、机器人等高附加值环节。政府可设立专项补贴与担保基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倾斜支持。
技术要素方面,强化科技创新与应用转化。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科技兴农的主战场,推动生物育种、智能农机、精准灌溉、绿色防控等先进技术落地,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智能化水平。支持农业科研院所、高校与经营主体共建研发平台,开展技术示范与培训。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生产监测、病虫害防治和预警、市场分析的数字化,提高主体经营决策的科学性。
人才要素方面,实施“新农人”培育工程。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既要投资于物,更要投资于人。要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科研人才、城市企业家、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投身农业。利用涉农院校、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机构,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培养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化新型职业农民,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素质。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在职称评定、创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优惠,使农业成为有吸引力、有奔头的职业。同时,加强农业经营主体与专业服务机构合作,引入营销、设计、管理等专业人才,弥补主体自身短板。
四是以未来农业为导向,提高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动能。
当今世界农业已经进入科技创新的新时代,上海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规划布局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未来农业的核心方向包括智慧农业、生物农业、功能农业与低碳农业。规划布局未来农业,要因地之宜,因企而为,立足经营主体的自身条件和产业基础,锚定未来农业产业的发展方向、目标和途径,把未来产业、新兴产业打造成支柱产业。智慧农业重在依托传感器、无人机、机器人等装备,实现自动化、精准化作业,大幅提升劳动生产率;生物农业聚焦合成生物学、基因编辑等领域,开发抗逆作物、生物农药、细胞工厂等产品,保障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功能农业致力于生产具有保健功能的农产品,满足健康消费需求;低碳农业则通过固碳技术、循环模式,减少农业碳排放,服务“双碳”目标。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创新转型功能,增强主体的研发与转化能力;要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盟,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田间地头;要创新农业经营主体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合作模式,建立农业高科技项目委托合作机制;要营造鼓励创新的制度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激发农业经营主体和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根据未来产业、新兴产业的特点,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