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加强种业市场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2家企业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企业相关信息如下:
一、吉林东创种业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BC(吉)农种许字(2020)第0142号,有效期至:2025年11月9日。
二、吉林省金凯旋种业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B(吉)农种许字(2020)第0143号,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从有效期满次日起,被注销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证、副证)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2月13日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编辑|孙建文 初审|沈晶
复审|刘士辉 终审|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