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十佳农业经理人案例
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位学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五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部署,聚焦农业新质生产力培育核心任务,践行“投资于物、投资于人”发展理念,充分挖掘全国农业经理人在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先进实践经验,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经研究,中国农民研修学院教务处决定开展全国十佳农业经理人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新质赋能兴农业,经理人领航促振兴——聚焦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的实践探索
二、征集对象
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农业经理人,按经营主体类型分为六个参选组别:家庭农场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农业龙头企业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国有农业平台公司组、成长型企业组。每个单位限推荐 1 名农业经理人及对应实践案例。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案例核心要求。申报案例须为农业经理人亲自主导或核心参与的真实实践,重点突出“投资于物”(如农业科技研发应用、智慧农业设施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和“投资于人”(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团队能力提升、农户技能培训等)的具体举措,体现农业新质生产力培育成效,符合十五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中产业升级、绿色发展、乡村建设等相关要求。
(二)案例内容框架。
1.案例背景:说明案例实施的政策背景、产业痛点、发展需求等;
2.核心举措:详细阐述农业经理人在案例中的主导作用,包括投资于物、投资于人的具体实践路径、创新模式等;
3.实施成效: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个维度,结合具体数据说明实践成果;
4.经验启示: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分析对同类经营主体及农业农村发展的借鉴意义。
(三)其他要求。
1.案例需真实可信,关键数据、举措可追溯,附村(居)委会或乡镇及以上政府部门盖章的真实性证明材料;
2.案例文本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语言简洁、逻辑清晰,避免空话套话;
3.需提交案例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经营主体资质、成果证明、媒体报道等)的扫描件或电子版。
四、征集流程
(一)组织申报(2026年2月2日至11月2日)。各参选单位通过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机构申报,也可直接向中国农民研修学院申报。
(二)组委会遴选(2026年11月9日至11月30日)。组织农业政策、经营管理、产业发展等领域专家,结合十五五规划要求、新质生产力培育成效、“两投”理念践行程度等核心指标进行遴选,遴选出十佳案例及优秀案例。
(三)公示推广(2026年12月1日起)。十佳案例及优秀案例名单在官方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荣誉证书,案例纳入《全国十佳农业经理人案例集》,通过专题培训、媒体宣传等方式进行推广。
五、报送方式
请于 2026年11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会务组。
监督电话:010-59195111
联系人:
马媛媛 18513725667(微信同号)
邢然然 19331685733(微信同号)
饶建文 18612897933(微信同号)
王 巍 15383064415(微信同号)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备份。
(二)活动组委会对申报案例拥有编辑、出版、宣传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活动,加强组织动员,严格审核推荐,确保申报案例质量。
附件:全国农业经理人十佳案例申报书(模板)
中国农民研修学院
二〇二六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