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能力,筑牢现代种业发展的资源基础,国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资源圃)建设予以重点支持。本文梳理该专项的核心政策、申报要求与注意事项,可助力项目高效落地。
一、政策依据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4〕258号)中附件3-1《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储备指南(农作物和畜禽种业类)》
二、支持范围
重点新建、改扩建一批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中转隔离基地和种质资源圃,承担特定作物种类和特定区域种质资源的保存与分发共享任务,开展资源特性鉴定评价、引种观察工作。
核心建设内容
- 种质资源中期库:建设中期库库区、入库前种子加工处理室、分析检测室,配置种质资源基因型鉴定系统、田间表型物联网数据获取与处理系统、种质资源信息共享网络服务系统等设施装备
- 种质资源圃:建设配套农机具及繁殖用地田间工程等
- 中转隔离基地:建设满足种质资源隔离检疫、鉴定评价的种植区域与配套设施
三、支持标准
1. 投资规模与补助比例
- 项目中央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 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项目中央投资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80%、90%、90%
- 西藏自治区和部直属单位项目全部为中央投资
2. 单个项目资金上限
- 云南新建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中转隔离基地:中央投资不高于4950万元
- 国家动植物基因库:中央投资不高于6000万元
- 新建种质资源中期库:中央投资不高于2800万元;改扩建种质资源中期库:中央投资不高于2000万元
- 种质资源圃:
- 部直属单位承建:新建中央投资不高于1700万元,改扩建不高于1800万元
- 地方承建:新建中央投资不高于1600万元,改扩建不高于1700万元
四、申报条件
(1)布局要求
- 改扩建国家中期库:共4个,布局在沪(都市特色作物)、京(粮食、农业微生物)、豫(棉花)、藏(青藏高原作物),其中京、豫的3个项目由农业农村部直属单位承担
- 新建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中转隔离基地:1个,布局在滇
- 国家动植物基因库:1个,布局在琼,由农业农村部直属单位承担
- 新建和改扩建种质资源圃:共6个,其中新建1个(布局在京,部直属单位承担);改扩建5个(3个布局在京、豫、粤,部直属单位承担;2个布局在京、鄂)
(2)申报单位要求
- 种质资源中期库(资源圃)项目:由承担国家种质资源保存任务的国家或省级科研教学单位、高等院校和农技推广机构建设,申报单位需拥有种质资源保存、评价的专业技术队伍
- 特色作物种质资源圃项目:申报单位需具备该特色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鉴定评价的科研支撑队伍,拥有500亩以上自有土地,已收集保存一批该特色作物种质资源,且所在区域无已建成的同作物类型国家种质资源圃
- 改扩建项目:申报单位需具备繁殖材料保存能力
- 中转隔离基地项目:申报单位需具备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与鉴定评价、病虫害检验检疫的科研支撑队伍,拥有隔离检验所需的种植区域
- 国家动植物基因库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农业农村部直属单位
五、注意事项
- 项目需依托各省已自主建设的种质资源库基础择优申报,优先支持扩大规模、拓展功能的升级项目
- 申报单位需确保前期工作完备,具备项目落地实施的基础条件
- 严格按照区域布局要求申报,避免同区域、同类型项目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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