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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上海市崇明区农业贷款贴息贴费项目申报的通知

  • 2026-10-11 07:09:05
关于2026年上海市崇明区农业贷款贴息贴费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2026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政策性农业贷款项目贴息(贴费)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上海市崇明区农业贷款贴息贴费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对于2025年从事粮食、蔬菜、生猪等重点保障任务生产,或开展农业科技创新、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种业创新,以及获得“政银保担”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并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按照不高于市场报价利率(LPR)80%核定贷款贴息;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按照不高于市场报价利率(LPR)50%核定贷款贴息。

二、申报条件

(一)主体条件

1.贴息(贴费)扶持对象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涉农企业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以及农户;

2.符合国家和本市农业发展规划要求,有效提升本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支持本市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3.项目申报主体应在本市注册登记2年以上,家庭农场需经区农业农村委备案。

(二)不予受理项目

1.2023年起已连续获得贴息(贴费)项目扶持满三年的项目;

2.2025年度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的担保贷款最高利率:一年期4.5%,五年期以上5.46%,超过利率控制线的项目;

3.已享受其他财政贴息(贴费)资金的项目;

4.被各级财税、审计、监察等部门检查发现存在较大问题,或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被列入监管黑名单的项目主体申报的项目;

5.越级申报、逾期申报的项目;

6.其他未按规定申报的项目。

三、补贴周期、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周期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贷款利息、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费、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费。

(二)贴息范围及标准

范围:贴息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固定资产贷款以及收购农产品、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设施农业建设、支付土地流转费等流动资金贷款利息。

标准:符合2025年支持重点,对单个项目的年度贴息资金上限500万元;对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同一实控人)申报的多个项目合并计算年度贴息资金上限500万元。

(三)贴费范围及标准

范围:贴费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符合条件的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的担保贷款的担保费和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保费。标准:符合条件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费和额信贷保证保险保费,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四、相关要求

主体必须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和证明等。(具体材料清单、注意事项、相关要求可问对应乡镇/相关单位负责人,下附负责人联系方式)

信息来源:崇明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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