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第20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辽参经营管理(大连)集团有限公司凭借扎实的产业基础、完善的产业链布局、突出的联农带农成效及良好的行业口碑,成功跻身榜单,正式获评“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称号。这一认定,既是对企业深耕辽参产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的权威认可,也标志着集团在引领区域特色农业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方面迈入新阶段。
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是区域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更是推动食品工业大省建设、促进三产融合发展的主力军。此次入选有着严格的准入“门槛”,对企业的资产规模、销售收入、原料采购来源、联农带农能力等核心指标均有明确要求,例如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类企业需满足总资产规模达3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从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占比不低于70%等硬性标准。辽参集团能够顺利通过多部门联合审核,充分彰显了企业在产业规模、经营效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综合实力。
作为深耕辽参产业的骨干企业,辽参集团立足辽宁北纬39°黄金海域的生态优势,构建了从辽参原种保护、苗种繁育、生态养殖到精深加工、科研开发、市场营销的完整产业链体系。在生产端,集团依托优质海域资源,搭建标准化养殖基地,采用生态底播增殖模式,保障辽参的优良品质——作为全国唯一入选《中国药典》的海参品类,辽参的蛋白质含量较普通海参高出23%,海参多糖与皂苷含量居行业前列;在加工端,集团投入先进生产设备,搭载连续隧道式蒸煮机和自动翻转锅等不同蒸煮工艺,通过自行研发的PLC操控系统实现自动化、精细化加工,既保证了产品品质稳定,又提升了生产效率,其开发的鲜炖海参等系列产品精准契合市场需求。
秉持“龙头带动、联农惠农”的发展理念,辽参集团在发展壮大自身的同时,始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产业辐射带动作用。集团通过为养殖户提供海参仓储贷款、为受灾地区提供免费仓储和低成本加工服务等务实举措,与上下游农户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带动了周边养殖户增收致富,为稳定区域渔业生产、促进就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此次入选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将进一步强化集团的带动能力,推动形成“企业+基地+农户”的良性发展格局,助力辽参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辽参产业是辽宁特色农业的重要支柱,也是全省重点培育的特色食品产业集群之一。近年来,辽宁省出台多项政策引导辽参产业加强创新驱动、数字赋能、绿色转型,推动“辽参制品特色食品产区”成功入选工信部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名单。此次辽参集团入选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不仅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也将为辽宁辽参产业集群壮大注入新动能,助力辽宁从“辽参产业大省”向“产业强省”跨越。
未来,辽参集团将以此次获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为契机,持续深耕辽参产业,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品牌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农户共享产业发展红利,为推动辽宁农业产业化水平提升、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