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规定,现将2026年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原则
公益性岗位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
森林资源管护协管岗位4名(其中:景谷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中心2名;景谷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名)。
三、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包括:我省户籍办理了失业登记并在县内居住,经景谷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具有劳动能力的家庭人员均办理失业登记,处于失业状态,如夫妻双失业);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4050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四、待遇保障、岗位要求、聘用公示及期限
(一)待遇保障。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有关规定列支,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100%,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19 号)规定,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划分,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先缴后补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缴纳后按月度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
(二)岗位要求。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能胜任辅助林草野外工作及协助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聘用公示及期限:经审核通过的拟招录人员,由景谷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安置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招录人员订立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录取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事业人员或注册营业执照,须与安置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时间。2026年1月5日至1月20日止。
(五)招聘方式。遵循公开招聘、统一面试、择优录用原则,面试地点、面试时间、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 报名地点:景谷县林业和草原局三楼办公室
2. 联系人及电话:刀黎荣,0879-5221812。
五、报名所需资料
(一)《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
(二)《就业创业证》(电子证)
(三)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其他相关材料
1. 零就业家庭人员:还需提供配偶等家庭成员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
2. 城乡低保人员:还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1份
3. 残疾人:还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1份
4. 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附件: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pdf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