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发展,持续健全内部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在服务国家战略、助力社会治理、惠及民生福祉、推动行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仍有少数社会组织法治意识薄弱、内部管理松散,存在拒不接受监督检查、业务活动开展不规范等问题,不仅损害了社会组织的整体公信力,也对社会组织有序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现将全市社会组织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全市各社会组织务必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活动,坚决守住合规的安全底线。
案 例 一
宜兴市湖丰水产渔业协会
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案
宜兴市湖丰水产渔业协会连续两年(2022-2023年度)不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经催告,该协会仍未提交任何年检材料,且已完全失去社会组织基本运营功能。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宜兴市民政局依法对宜兴市湖丰水产渔业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案 例 二
宜兴市三省堂艺术馆
宜兴市三省堂艺术馆连续两年(2023-2024年度)不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民政部门多次催告,但该机构仍未提交任何年检材料,且已完全失去社会组织基本运营功能。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宜兴市民政局依法对宜兴市三省堂艺术馆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