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关于公布2026年监测合格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榕农综〔2026〕106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鼓楼区商务局、台江区商务局: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福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榕农综〔2020〕58号)的有关规定,2026年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福州市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47家企业监测合格,保留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现予以公布,23家企业因达不到监测要求,取消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附件:2026年监测合格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2026年监测合格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