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唯一!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获得国务院批复
记者4月28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日前,国务院批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关于将巴彦淖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升级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请示,纳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范畴管理并享受相关政策。
此次获得国务院批复的有吉林长春、黑龙江佳木斯、河南周口、内蒙古巴彦淖尔、新疆昌吉5个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其中,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家。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内蒙古巴彦淖尔
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将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升级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为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纳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范畴管理并享受相关政策。二、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总面积139.7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乌兰图克镇新民村、八一新道村,南至110国道、永济渠,西至城关镇远景村、干召庙镇民主村,北至G6京藏高速。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96平方公里,分三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0.5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建材路,南至110国道,西至立强路,北至融丰街。区块二规划面积1.2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经四路、港丰路,南至110国道,西至建材路,北至治丰街。区块三规划面积2.1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经九路,南至110国道,西至物流大道,北至纬四路。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界址点坐标由科技部、自然资源部负责发布。三、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河套灌区生态农牧业为主题,以硬质小麦和肉羊为主导产业,努力建设全国生态农牧业科技创新发展引领区、“一带一路”农牧业科技合作先行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样板区,在黄河流域西北地区推动硬质小麦和肉羊创新发展、打造特色生态农牧产业集群、引领生态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探索示范,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四、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必须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有关补偿安置规定,依法依规推进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坚持农地农用,严禁改变科研试验、示范农业用地性质,禁止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各项建设严格控制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要跟踪评价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状况,严禁闲置浪费土地行为,切实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五、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政策支持,探索建立整合集约、精简高效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示范区建设质量和发展水平。国务院
2022年4月19日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要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巴彦淖尔市委、政府抢抓机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套灌区要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指示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科技创新引领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抓手,积极开展国家农高区创建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
王联柱/摄
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位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总面积139.74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规划面积8.81平方公里,示范区规划面积130.93平方公里。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依托当地小麦、肉羊等优势特色产业,在农产品精深加工、智慧循环农牧业、生物科技产业、现代农牧业服务等方面集聚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借助“科技兴蒙”的东风,引进中科院、中国农科院、上海交大、中国农大等国内有影响的科研院校,建设了中国农大河套灌区研究院等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集聚了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为巴彦淖尔农高区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齐鸿雁/摄
下一步,按照国务院的批复和国家科技部的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农牧业创新需要,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将聚焦“河套灌区生态农牧业”建设发展主题,立足独特资源禀赋和优势特色产业,以硬质小麦、肉羊为主导产业,建设全产业链技术创新体系,着力解决硬质小麦、肉羊品种创制和牧草蛋白含量提升的问题,打造“绿色生态牧场”。统筹各类创新资源,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引育,全力将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建成现代生态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样板区、“一带一路”农牧业开放合作先行区与北方现代农牧业创新基地,走出一条生态农牧业创新驱动发展之路,示范引领西北地区及黄河流域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贡献。农高区是指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简称农高区)
我国高新区的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已有30多年,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即酝酿成立期(1980~1990年)、创建成长期(1991~2008年)、二次扩张期(2009~2015年)。农高区的发展最早始于1997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的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且规定杨凌农高区管委会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及部分省级行政管理权,享受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国家对农业的倾斜扶持政策以及西部大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并纳入国家高新区管理。经过20多年探索,我国农高区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2022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建设吉林长春、黑龙江佳木斯、河南周口、内蒙古巴彦淖尔、新疆昌吉5个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2019年年底之前,从全国来看,能够查阅到的各类农高区共有43个,其中国家级4个(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山东东营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山西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省级24个、其他农高区(包括无级别和正在筹划建设中的农高区)15个,主要分布于东部区域(占72.1%),仅有少数分布于中西部地区(占27.9%%)。总体上,经济发展水平高、农业产业与科技水平高的地区农高区分布多。
农高区的建设对于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和创新创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是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战略举措;是培育和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高地、加快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必然选择;是系统解决区域农业共性关键技术、推动区域产业升级的重要杠杆;是加快形成科技创新引领、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载体。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