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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药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续展,视为无证。 | | |
| 1.以任何方式包括使用不干胶修改“生产日期、分装日期”的,都应当认定为擅自修改标签的行为。2.农药经营者以赠送、奖励、捆绑销售等名义向消费者提供农药产品的,应当认定为经营农药的行为。 | | |
| 在国内市场经营农药登记证为专供出口农药产品的,应当认定为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的行为 | | |
| 农药企业对超过质量保证期限、未经检验合格的农药产品,采取更换包装并标注新的生产日期等返工处理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生产失去使用效能的劣质农药的行为 | | |
| 农药违法案件中的“违法所得”,是指从事农药生产、经营等活动所取得的销售收入。货值金额参照“两高”司法解释,有标价按标价,无标价按市场中间价,难以确定就委托估价。(种子、农药相同) | | |
| 溴苯虫酰胺和“CAS500008-54-8”符合农药定义,用于农药生产销售应当取得农药登记证。未经登记隐性添加违法。 | | |
| 农药经营许可范围为“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的,可以经营“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毒死蜱、三唑磷、氰戊菊酯、氟虫氰、氟苯虫酰胺、丁酰肼”等10种非定点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 | | |
| 肥料与农药的混合物,包括肥料产品中含有农药成分的,应当作为农药进行管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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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兽药和农药,按照产品的功能用途、使用场所、保护对象来区分界定。兽药:用于畜禽、宠物等,目的是保护动物健康。农药:用于农林病虫草鼠害,目的保护农林业生产。 | | |
| 在我国境内生产农药原药(母药),应当取得农药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农药原药(母药)不允许委托生产。 | | |
| 具有防蚊驱蚊功能的产品,无论其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性成分,按农药管理。 | | |
| “除菌”“杀螨”等功效的洗衣液、洗手液、管道疏通剂等清洁类产品以及消毒类产品,不属于农药 | | |
| 4-(三氟甲基)烟酰胺按照农药管理。未登记而隐性添加,应依法监管。 | | |
| 商品名为“增产胺(DCPTA)”的产品,标签标有“融入增产胺(DCPTA)”“调节生长、增产抗逆”等字样,按农药管理 | | |
| 已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离开营业场所销售,应当认定为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 | |
| 1.农药制剂产品应当标注所用原药(母药)的登记证号和生产企业名称,相关内容可以在可追溯电子信息码中体现,由该制剂产品登记证持有人对真实性负责。2.同一登记证号的农药产品应当标注同样的商标,委托加工、分装的产品不得标注受托人的商标。3.农药产品登记用于耐除草剂作物的,应当标注适用的作物品种名称;用于耐除草剂转基因作物的,应当标注适用的作物和转化体名称。4.农药产品使用时需要添加指定助剂的,应当标注助剂的相关信息。 | | |